剛剛收到媒體報道,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席某某強奸案公開宣判。
二審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訴人席某某與被害人經當地婚介機構介紹認識后確定戀愛關系;5月1日,雙方訂立婚約;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顧被害人反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山西省陽高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席某某違背被害人意志,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的行為構成強奸罪。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一審法院考慮到席某某與被害人屬戀愛關系,且在被害人一方報警后,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席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故酌定對其從輕處罰,量刑適當。綜上,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針對此事,網友們紛紛議論,各抒己見。
我們來看看網友們的看法和觀點:
怎么判,只要有依據就行。關鍵點和爭議點在于,一些群眾質疑和關心合理性、真實性、質疑性問題,要講明白、講清楚,一味地宣判,只會進一步增加不透明和不信任,違背了“陽光審判”原則。
中國司法史上又一里程碑案件!
發生事情后,女方處于被動方,在談好彩禮范圍內要求提前加名也在合情合理,男方太強勢,男方家從退彩禮上就可以看出行事風格。
之前有新聞說,女的現在還是處女,請問是真實的嗎?
只要還沒結婚就不能強行,強行就是強奸,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何況結婚后最好也不要,最起碼的婚姻雙方的尊重。有沒什么好爭議的?
支持,堅決打擊借結婚生子的歪風邪氣,從根本上解決天價彩禮的封建陋習!
公平正義的勝利,法律的勝利,大同公安司法工作者的勝利!
- 就在此前,媒體報道稱,4月16日上午9:40,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將二審宣判。大皖新聞記者在宣判前聯系上男方席某某母親鄭女士,其告訴記者,自己一晚上沒睡,就希望有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今天關于該案將有民事和刑事兩起宣判?!案P注的肯定還是刑事,等了這么久了,一審延期一次,二審延期五次,都一直在等著,現在是終于二審要判了。”鄭女士說。
此前,鄭女士曾表示,一直在為兒子做無罪辯護,希望法院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但也已做好了各方面應對的準備。
2023年12月25日,陽高縣法院對該案刑事部分作出一審判決,席某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當庭上訴。
2024年3月28日,陽高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并當庭宣判婚約財產糾紛案件,依法判決駁回原告席某某、鄭某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如今,二審維持原判,可謂一錘定音,這起案件終于畫上句號。盡管此前輿論爭議很大,可以肯定,法院也背負較大的壓力。但是,這起案件事實證據確鑿,法院判決并沒有被輿論影響,這就是司法的勝利,公正、公平、客觀。
我們再理性分析,女性在不認可的情況下,男方若強硬發生關系,這本身就不受道德和法律所接受,不是說收了彩禮就可以胡來,哪怕是夫妻在婚內也不可以。
所以,這次二審維持原判,合情合理合法。誠如有網友所言,中國司法史上又一里程碑案件!捍衛了法律尊嚴,女性合法權益得到了保護。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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