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祥云縣人民法院法官到禾甸鎮大營村開展巡回審判,公開審理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將法庭變成普法課堂。
2023年,被告人侯某在打掃自家閣樓時發現祖輩留下的一支槍,試用發現能正常擊發,遂對該槍進行保養,并網購射釘彈、鋼珠,后使用該槍驅趕到果園偷吃核桃的松鼠。2024年9月26日,祥云縣公安局根據線索依法對侯某家進行搜查,搜出疑似槍支一支、鋼珠531顆、射釘彈19發,并予以扣押。當日,侯某被傳喚到案。經司法鑒定,侯某持有疑似槍支是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
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侯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對侯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扣押在案的槍支、射釘彈、鋼珠予以沒收。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結合案情,向旁聽審理的當地干部和群眾代表耐心闡釋非法持有槍支的法律后果和社會危害,引導村民遵守法律。
記者 肖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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