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法聯動查控被執行人、打擊拒執犯罪等工作,是依法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樹立司法權威,合力破“難”,推動執行工作不斷向前的必要舉措。近日,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與縣公安局、縣檢察院協同發力,成功執行到位一起被執行人拒執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二次失信并轉移財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李某與何某系夫妻關系。2017年,全某陸續向李某、何某借款50000元,2018年,全某與李某合資購車,后由于經營不善轉售該車,轉賣款均被全某所收,應補回李某28000元,合計78000元。2023年,經法院組織調解,雙方達成還款協議,但此后全某并未履行和解協議確定的義務,李某、何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迅速對被執行人全某名下財產進行查封、凍結。2024年4月,被執行人全某與申請人李某、何某達成執行和解并私下還款5000元,申請人同意解除對被執行人名下房屋的查封措施,被執行人全某承諾房屋賣出后,優先償還申請人的債務。但是,被執行人全某在房屋賣出后,不僅未按約定履行償還債務義務,還將錢轉至他人賬戶,存在明顯的轉移財產、規避執行的行為,致使申請人的債權無法實現。
經法院與被執行人全某多次協商未果,依據法律程序,將被執行人拒不執行的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立案后,迅速行動,組織警力展開偵查,經調查取證、梳理線索,全面收集被執行人全某的拒執證據,并依法對全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報請檢察院批捕。
“拒執罪”刑事威懾,家屬主動求和代為履行!
被執行人家屬主動求和代為履行
“拒執罪”強大的法律威懾力促使被執行人及其家屬清醒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為避免被執行人面臨更為嚴厲的刑事處罰,被執行人家屬主動聯系申請人,爭取申請人的諒解,并聯系法院,表示愿意代為履行。4月14日上午,在法院執行干警的見證下,被執行人家屬將剩余欠款67000元交付給申請人。至此,該案執行款項已全部到位,該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畫上圓滿的句號。
下一步,富川法院將進一步深化公檢法等多部門的聯動協作機制,持續保持對拒執罪的高壓打擊態勢,不斷探索完善聯合打擊的工作模式,讓拒不執行行為無所遁形,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構建更加公正、法治的社會環境貢獻司法力量。
法官提醒
法律底線不容觸碰。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行為嚴重危害司法公信和社會誠信,嚴重侵害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此提醒,被執行人應當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主動履行執行義務,自覺做“誠信人”,切莫存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讓民事糾紛演變成刑事懲罰,自食惡果。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025年第43期】
出品: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供稿:執行局 唐福生
編輯:甘秋蓮
審核:熊秋霞
公告聲明:本公眾號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