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裁判文書網的公開判決書(2023陜7101刑初19號)顯示,陜西清澗寨溝晚商墓葬被盜事件細節如圖。盜掘活動對墓葬形制、棺室、葬車的完整性及隨葬文物造成了巨大且不可逆的損害,使大量文物流失及考古信息永久性滅失,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
交易重點:賀某陽和朱某鋒、梁某、蘇某勤商量價格,只要有人出價2000萬就出手賣掉。蘇某勤就聯系了劉某,劉某從西安來到清澗看貨后說2000萬可以收,當時劉某就從一輛銀灰色斯巴魯越野車上拿了100萬現金給了定金,賀某陽和梁某、蘇某勤、朱某鋒分了定金。付完定金過了幾天,賀某陽和朱某鋒、蘇某勤、賀某進在凌晨天快亮的時候拉著東西在距離清澗縣××大樓不遠的路邊進行的交易,劉某帶了一輛銀灰色斯巴魯越野車和一輛17座左右的中巴車,他們把1900萬現金從中巴車上卸下來搬到自己的雪佛蘭賽歐藍色轎車上,將青銅器用布料蓋住抬到中巴車上,劉某跟他們到清澗縣公安局家屬院的地下室清點的現金。他們一共分了12份,每份165萬,因挖墓這幾天一直在賀某陽家住宿,所以又給賀某陽家里面分了10萬的封口費,還剩10萬元由蘇某勤、梁某、朱某鋒三個分了,賀某陽給賀某勝分了84萬元,自己共計分得256萬元。。。。
最終,三件商代國寶文物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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