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 何
還記得咱們之前寫過的江西一家三口被撞身亡的案件嗎?
可能有朋友不了解這個事情經過,可以看之前的文章回顧一下。(詳見舊文→殺人還要誅心?江西一家三口被撞身亡,肇事者家屬卻提出用“養老贖罪”,還想接著吃絕戶嗎?)
4月15日上午,“景德鎮司機泄憤撞死一家三口”案一審開庭。
從庭審中透漏出來的更多的證據和細節更是讓人氣憤:
一、廖某某和女友在車內吵架時情緒失控,兩次把電門踩到底,直到撞擊前0.4秒才急忙轉向。司法鑒定顯示,撞擊前2秒車速達到129公里/小時,可這段路限速只有40公里/小時,超速超過了3倍。
二、逝者胡某的母親胡女士說,從了解到的情況看,事發前廖某某和女友在車里吵架,車起步時電門就踩到了100%,女友看到車開得太快,不停地求他“慢點,慢點”,他稍微松了一下,馬上又把電門踩到底,接著就撞上了自己的兒子一家三口。
三、事發地是條開放性馬路,沒有紅綠燈和斑馬線,不過這種情況可能有二十年了。有商戶在這里開店五年多,說出事前門前一直沒有護欄,也沒有人行橫道,這個路段周邊有很多小區,住的人多,來往的人和車都比較集中,很多人為了方便,直接從對面穿過來。
四、事故發生后,廖某某沒去施救,反而下車抽煙,還跟人有說有笑。
五、胡女士播放的一段通話錄音里,肇事者父親廖先生說這場事故是天災,沒法控制,如果受害者追著不放就是人禍,他說“我兒子撞死了你家屬,這是意外,是天災,你們過來搞我兒子,這是人禍,一個是天災,一個是人禍。一個是人為的,一個是沒法控制的。”
起訴書中,公訴方認為,因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被告人廖某宇的刑事責任,被告方卻只認更輕的交通肇事。
目前,該案件最終會如何宣判還尚未有定論。
當地景德鎮中院發布公告稱,將會擇期宣判。
等一個最終的裁決(死立執)。
三條人命去世,背后兩個家庭破碎,現在受害者男方父母已經重度抑郁,母親甚至可能出現軀體化癥狀,女方的爺爺得知噩耗后不堪打擊,不幸離世。
但凡是正常一點的人,還有點良知的人,出了這樣的事情,面對這樣的慘狀,恐怕早已經嚇到腿軟了。
但是這個肇事者廖某,出了事不是報警叫救護車,而是先打電話給他的哥們。
他的哥們是很快到了,到了之后干些什么呢?
他叼著煙讓朋友看他副駕駛上小孩子的遺體,一邊抽煙,一邊談笑風生,不知道在聊些什么。
沒有報警,沒有打120,絲毫感受不到一點悔意,最后,還是路人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及報警電話。
廖某某被拘留之后,朋友還連線郭律,問會被判多久,談話間也是嘻嘻哈哈毫無負罪感。
而肇事者及家屬也從來沒有向受害者家屬表達過歉意,只想用80萬買下三條人命。
在提出80萬賠償被受害者家屬拒絕后,這個父親更是肆無忌憚,直接說出了:“讓你們家死干凈”這樣毫無人性的話,令人發指。
真的是應了那句話,“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還是之前的那個觀點:公民將復仇權和私刑權交給國家,是為了利用公權力來維護正義,而正義則能帶來社會的穩定和長期的和諧發展。
如果這樣的案子兇手不被判死刑,受害者家屬就沒有受到社會的公正對待,法律對于他們而言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仇恨的種子會長成參天大樹。
所以為了避免這種情況,請嚴懲兇手,給予受害者家屬公正。
嚴懲肇事者,就是保護每一個站在路口的“我們”!
全文完,感謝閱讀,既然看到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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