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報道港口區人民法院執行工作)
今年以來,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共辦結執行案件633件,執行到位標的7691.71萬元,各項執行指標達標,新收首次執行案件同比明顯下降,有效遏制執行案件逐年遞增的勢頭,執行工作成效明顯。
抓調解,盤活困難企業
申請執行人防城港市稅務局與被執行人防城港市某酒店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未按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4年10月執行立案后,港口區人民法院立即向被執行人發送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經實地走訪調查,發現該酒店已承租案涉房屋十幾年,一直按約支付租金,但因疫情三年對酒店行業影響過大,酒店入不敷出,后期無法支付租金。
考慮該酒店情況,如果強制執行,容易直接將其逼入絕境,執行法官黃富林多次上門與被執行人溝通,督促其主動履行。今年2月底,在不影響酒店經營的情況下對酒店資產進行“活封”,同時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和解。
“咱們都合作那么多年了,確實是因為疫情影響經營,能不能溝通一下?”
“你們酒店的困難我可以理解,但這不是拖欠時間太久了嘛。”
3月18日,在黃富林的協調下,他與申請執行人一起前往該酒店進行協商,雙方達成執行和解,被執行人在法院督促下將所欠租金全部履行完畢。
今年,該院共辦理涉企執行案件1029件,其中“活封”“活扣”106件,助推涉企案件執行和解57件。
抓相抵,十年積案促執結
抵銷權是執行程序中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在執行中允許當事人進行抵銷,將兩個債權債務關系糾紛一并解決,有利于提高執行效率,也避免當事人的訴累。
3月14日,隨著一筆執行款項打入申請人賬戶,一場歷時十年的矛盾糾紛在“債權相抵”后終于“破冰”……
2016年8月,被告楊某某與原告李某某簽訂《投資、經營酒店合伙協議》,約定由雙方聯合投資,共同經營酒店,后因一系列原因導致雙方產生矛盾,無法進行清算,雙方都將對方告上法庭,訴訟長達十年,累積三個案件,雙方互享債權向港口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官,欠付的這些錢我都認賬,但是三起案件我們互負債務,希望法官能主持調解,將這三筆債務進行抵銷。”執行過程中,李某某主張互負債務相抵,對方再履行剩余的差額。
該院執行法官廖龍佩考慮到繼續對雙方強制執行,勢必激化矛盾,且增加雙方訴累,在查明多案審判和執行情況并審查相關證據材料后,便立即組織雙方協商,耐心向雙方闡明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法規,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經債權相抵后,楊某某當場履行65000元,三案的債權債務了結,十年恩怨塵埃落定。
抓督促,“強制付”變“主動給”
“法官,如果我這兩天就履行,能撤回對我的強制申請嗎?”
3月28日,港口區人民法院執行事務服務中心通過之前督促機制,妥善化解了兩原告葉某、關某與被告防城港市某開發服務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兩原告與被告公司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和解,被告快速履行所有還款義務65萬余元,兩原告隨即向法院提出撤回執行申請,矛盾順利化解。
該案是港口區人民法院執行事務服務中心開展執前督促工作的一個縮影。2025年1月,港口區人民法院在防城港市基層法院中首個設立執行事務服務中心,2月正式上線運行,有效實現了“事務性工作一站式辦理、程序性事項一次性告知”,極大減少當事人訴累,同時也大大提高整體執行效率。
今年通過該中心執行立案683件,開展執前調解55場次,提起網絡查控、實施繁簡分流案件708件,開展初次約談80余人次,接待來信、來訪、來電當事人2000余人次。
抓預防, 扣押車輛促執結
“法官,我發現被執行人防城港市某物流公司名下的車了!”2025年3月18日,接到執行申請人線索后,執行干警楊島火速趕往車輛所在地,成功鎖定并扣押涉案車輛。
這是一起合同糾紛案件的執行現場。此前,由于被執行人防城港市某物流公司未及時履行所欠車輛維修、保養款等費用,申請執行人防城港市某汽車修理服務有限公司向港口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一直拒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經查詢發現其名下有一輛貨車可供執行,由于線索不明,車輛一直未能查扣,直至申請執行人來電帶來了新的轉機。
“如果你再不支付欠款,法院將會對扣押車輛進行拍賣變賣……” 楊島說。
楊島繼續闡明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后果,被執行人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一改先前的“推三阻四”,當場同意履行,并將全部案款打進申請執行人的賬戶,該案得以執行完畢。
“督促提醒很重要,失信預防也不可或缺。執行工作,是法院守護公平正義的最后底線,我們要守護好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該院執行局局長彭建軍說。
截至目前,港口區人民法院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49人次,限制高消費387人次,對9人進行公告懸賞,司法拘傳9人、拘留1人,對失信行為形成有力震懾,營造誠實守信社會氛圍。
來源:港口法院
編輯:黃舒婷
責編:吳凰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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