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三分鐘就要被公司開除,這樣的事情聽起來匪夷所思,但居然是真的!
廣州一店長
因休息3分鐘被開除
2021年3月,余某入職品某公司任店長,負責管理該公司位于某廣場的門店。2024年9月26日,品某公司區域經理通過微信告知余某,其工號將于當日作廢。雙方均確認勞動關系于當日解除。
公司主張,余某在工作時間、店內有顧客時坐于收銀臺凳子上睡覺,被商場人員投訴;其管理的門店曾在營業時間關閉店門,違反商場制度,導致公司無法繼續租賃該場地,產生嚴重損失,故解除勞動合同合法。
余某表示,2024年9月某日被商場人員投訴一事確實存在,但其從9時30分開始上班至當日22時30分下班,當天門店所有工作均由其一人完成。20時許,當天上班已超8小時,出現生理性疲憊,因為工作太累,坐在凳子上歇了一會,實際沒有睡著。且品某公司也無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接待客人,客人進來時自己有接待,只是太累就坐了一下,閉眼休息了3分鐘而已。至于2024年8月某日閉店一事,系因當日店內僅一名店員,其上廁所期間短暫關門。
公司被判賠近5萬元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品某公司向余某支付工資差額217.2元、住房補貼3000元、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9572.24元,駁回公司全部訴訟請求,判決已生效。
法官表示,余某連續工作超8小時,公司未安排人員頂崗,其疲憊時閉眼休息是正常生理現象,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其長時間睡眠及影響銷售。8月某日閉店是因上廁所,余某已作出合理解釋。
品某公司雖提供了視頻,但該時長為2秒的視頻僅顯示余某手扶著頭閉著眼靠在背板上,不足以證明余某處于長時間睡眠狀態,也未能顯示影響門店正常的銷售工作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法官指出,余某行為并非嚴重過錯,公司無證據證明其行為造成責罰規定中的“嚴重損失”,解除合同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屬違法解除。
法官提示,休息權是勞動者基本權利,企業應維護勞動者休息權,助力自身高質量發展。
原標題:《工作超8小時閉眼3分鐘被開除!法院判了》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笪曦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徐佳敏
來源:作者: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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