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縣某公司近日遭遇一起精心設計的運輸詐騙案件。山西籍貨車司機張某在承運貨物過程中,通過偽造超限站處罰短信騙取貨主1.45萬元。經新鄉縣警方縝密偵查,成功揭穿騙局并全額追回贓款。4月17日,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辦案民警介紹,4月6日,新鄉縣翟坡鎮某公司員工通過貨運信息平臺委托司機張某(男,38歲,山西陽城人)運輸一批貨物。運輸途中,司機張某突然致電貨主,聲稱車輛在焦作某超限超載檢查站因超載被查扣,需立即繳納1.45萬元罰款,并發送了一張"執法部門"的短信截圖。
為保障貨物準時送達,公司方和司機張某協商后,利用微信給張某轉賬1.45萬元支付所謂"罰款"。直至4月中旬,公司員工在與同行交流時察覺"執法部門"的短信疑點:正規超限站超限處罰并非登錄短信中的交管12123查詢,且罰款數額明顯異常。當公司要求司機出示繳費憑證時,對方以"需參加安全學習后才能處理"等理由推諉,并拒絕返還詐騙資金,公司遂向警方報案。
新鄉縣公安局翟坡派出所接到報警后,副所長范志強立即帶領民輔警馮輝、史玉龍展開調查。民警首先赴轄區超限站核查,發現不同地區治超系統未聯網監管。經與焦作涉事超限站聯系,確認該站近期未發送過任何處罰短信,且系統記錄無涉案車輛的任何處罰信息。司機張某實施詐騙的嫌疑上升。
4月16日,辦案民警依法傳喚司機張某,在其手機中提取到偽造短信的編輯記錄。在證據面前,張某如實供述為非法牟利,其利用圖文編輯軟件偽造處罰通知,通過自己的另一個手機號碼向自己手機發送虛假短信后截圖行騙的行為。
目前,被騙資金已全數返還受害企業。警方提醒:貨運糾紛應通過正規渠道處理,所有行政罰款均需通過財政專用賬戶繳納,建議貨主企業使用具備電子合同備案、運輸軌跡監控的合規貨運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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