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驚天"騙取賠償案"背后司法黑幕:34.8萬征地補償如何變詐騙?——吉林松原黑崗子村事件揭基層法治潰壩之痛
近日,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縣平鳳鄉黑崗子村村民賈秀華、武國光母子因領取魚塘占地賠償款被控“詐騙罪”一案引發輿論嘩然。一起原本看似普通的征占地賠償民事活動,因村民對村干部的實名舉報,以及二審法院“事實不清”的裁定,演變為一場關于基層法治、權力濫用與公平正義的公共討論。
事件回顧:賠償款協商后突遭“反轉”
2018年,中俄天然氣管道工程施工導致賈秀華母子承包的6.5萬平方米魚塘被毀,魚蟹死亡,經濟損失慘重。2020年,經施工方代表、村委會及四家養殖戶共同協商,委托遼寧宏信海洋水產資源資產價格評估有限公司評估,賈秀華母子獲補償34.8萬元,其他三家金額不等。款項由中石油管道公司支付至鄉財政賬戶后,經村支書焦文國簽字發放至村民賬戶。
然而,2023年5月,賈秀華、武國光突然被前郭縣公安局以“涉嫌詐騙”逮捕,并于同年被法院一審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據家屬武國豐在舉報信中控訴,案件背后存在村干部與公檢法人員勾結、選擇性執法及打擊報復等隱情。
爭議焦點:評估程序合法性存疑
“無實物評估”是否合法?
案件核心矛盾在于補償評估的兩次結果差異。首次評估時,因魚塘已遭破壞無法取證,評估公司依據吉林省粗養模式標準核定金額(因評估不準確,僅供協商使用)。但2023年,司法機關在魚塘已滅失的情況下,委托同一評估公司重新評估,認定2019年和2020年經營損失7萬余余元,進而指控母子“詐騙27萬余元”。而荒唐的一幕出現了:2019年末魚塘因“河湖清四亂”被近乎推平。2020年沒有養魚,第二份報告中2020年的損失從何而來?2018年的存量損失竟然憑空消失!評估標準也相互矛盾。
法律界人士指出,《資產評估法》規定評估需以實物為基礎,無實物則需其他證據佐證。村民質疑:若首次評估無效,為何其他三家未重新評估?若二次評估合法,為何辦案單位在不了解破壞前客觀環境給評估公司做介紹,在無實物情況下進行評估?
司法程序是否公正?
家屬舉報稱,一審法院存在嚴重程序違法:27名證人無一出庭接受質證,僅憑書面證言定罪,違反刑事訴訟法“直接言詞原則”;
對村干部焦文國涉嫌貪污管線占地款、偽造土地合同等舉報,當地紀檢監察部門未予立案調查;
是否涉及打擊報復?
賈秀華曾多次實名舉報村支書焦文國涉嫌貪污補償款、在耕地掩埋化學泥漿導致30余畝農田荒廢。舉報信稱,焦文國通過親屬偽造證據構陷賈秀華母子,而司法機關對其舉報線索消極處理,存在“保護傘”嫌疑。
追問:基層治理與司法公信何去何從?
此案暴露的三大問題引發公眾擔憂:
征拆補(賠)償標準混亂:評估程序隨意性大,補償金額前后懸殊,損害政府公信力;
基層權力監督缺失:村干部被指勾結利益集團,舉報線索遭壓制,反映鄉村治理生態堪憂;
司法獨立性受挑戰:證人不出庭、舉報不查辦、同類案件差別對待,動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基。
法律學者強調,本案二審重審應嚴格遵循“疑罪從無”原則,對評估程序合法性、證人證言真實性及是否存在權力干預進行全面審查。若不能排除合理懷疑,應及時改判無罪,挽回司法公信。
呼吁:莫讓法治在“最后一公里”失守
目前,該案已引發多家媒體關注,網民呼吁更高層級司法機關介入,徹查是否存在徇私枉法、官商勾結。家屬武國豐在舉報信中寫道:“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這不僅是對個案公正的訴求,更是對基層法治生態的深切期待。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此案能否成為糾正司法不公、重塑基層治理的契機,考驗著地方主政者的智慧與擔當。公眾期待,真相早日水落石出,還受害者以清白,給社會一個經得起法律與歷史檢驗的答案。(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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