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網約車“統籌險”有多可惡,來看看今天這則案例。
2024年8月,網約車司機沈先生載客去往湖州的高速路上,與路面上的異物發生了碰撞。經交警認定,此次事故由沈先生全責。
隨后,他向“保險公司”報案,對方業務要求去維修廠維修,但當8000元的維修費出來時,對方不愿意了,僅愿意承擔1000元的維修費用。
由于保費承擔上有分歧,沈先生的車直到現在還沒有修,該事情也從去年8月一直拖到現在。在沈先生提供的“保單”中,他買的并非正規保險公司的車險,對方是一家太平XX(山西)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雙方簽訂的是一份《機動車安全保障單》,保障費合計為6598.36元,保障種類涉及機動車第三者責任服務、機動車損失服務、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服務(司機、乘客)、醫保外用藥、免費道路救援5次等項目。
此外,對方還給沈先生了一份人保交強險,1000多元,加起來一共是8000多元的費用。
從沈先生提供的與該公司業務員的聊天記錄上看,對方當時給他辦理的業務有“交強險”“商業”字樣,相關電子憑證上寫的是“第三者責任保障”“司機責任保障”等字樣,但沒有提及“商業險”。
在媒體的幫助下,太平XX(山西)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也承認,其給沈先生的車輛上的是交通安全統籌,到現在該公司也是一直在正常賠付。
而沈先生則表示,之所以上這份險,是因為營運車輛找正規的保險公司,保費要貴很多。
貪小便宜吃大虧。像沈先生這樣的網約車司機不在少數。
今年2月份,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2024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點名“車輛統籌保險”投訴量激增。
而隨著這類現象的增多,西安市在近期網約車監測信息的提示提醒方面指出,市場上存在非正規保險公司向網約車從業人員推介安全統籌業務,繳納費用一般遠低于正規商業保險。
“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俗稱“統籌險”)僅適用于運輸企業內部互助行為,不屬于正規保險業務,也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護,存在權益無法保障及收款公司“跑路”風險,建議廣大從業者審慎甄別或選擇。
面對沈先生個人的遭遇和官方的特意提示,你還會給自己的車輛上統籌險嗎?歡迎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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