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 行 懸 賞 公 告
為切實解決執行難,規范執行懸賞公告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升工作成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東湖高新區法院現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本院第七十九期懸賞公告,希望社會大眾積極向法院提供相關線索!
(2025)鄂0192執387號
關于申請執行人倪舉鵬與被執行人江蓓蓓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01民終2172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江蓓蓓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經申請執行人倪舉鵬申請,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現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查找被執行人江蓓蓓的可供執行財產。
被執行人:江蓓蓓
身份證號:4201021984****1744
戶籍地址:武漢市江岸區銘新街208號9號樓902號
執行依據: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01民終2172號民事判決書
應執行標的額:人民幣101086.16元
懸賞有效期:2025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本院已掌握的財產線索除外),經查證屬實使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的,申請執行人承諾以執行到位金額的30%(含稅費)作為懸賞金予以獎勵。兩人以上提供相同財產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027-87785456、17762570034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本院鄭重聲明:舉報人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向人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予發放。嚴禁使用不正當手段獲取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特此公告。
懸賞舉報電話:027-87785456、17762570034
聯系人:郭震生
聯系地址:武漢市洪山區南湖大道216號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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