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住宿經營主體、文旅相關經營主體:
五一臨近,為規范市場經營行為,維護正常市場價格秩序,營造一個和諧、誠信、規范的節日消費環境,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對全市住宿經營主體、文旅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切實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理性合理定價,確保質價相符。
二、各經營主體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當日客房價格、舉報投訴電話等信息,公示時要做到房型、房價清晰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對房價以外商品和服務的價費要在顯著位置公示,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如價格變動應及時調整相應的標價,并告知消費者。對于已確定價格并對外銷售的客房,不得在消費者入住時臨時加價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各經營主體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折價、虛假減價、虛假劃線價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擅自提高價格。
四、各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推動價格過高、過快上漲。
五、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將給予5000元以下的罰款。經營者違法情節較重,構成價格欺詐的最高罰款50萬元,構成哄抬價格的最高罰款300萬元,構成相互串通、操縱客房價格的最高罰款500萬元。
從即日起,住宿經營主體、文旅相關經營主體及第三方平臺經營者對照上述要求,積極開展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和頻次,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從快處理,性質惡劣的將公開曝光,并予以信用懲戒。
建議廣大消費者合理安排行程,科學理性消費,及時索要并妥善保存支付憑證,如發現涉嫌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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