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常態化開展春、秋季學期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聯合檢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各地強化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每學期常態化開展聯合檢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教育廳(教委、教育局)、公安廳(局)、財政廳(局)、衛生健康委按照《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第45號令)、《關于加強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監督的指導意見》(中紀發〔2024〕11號)、《國務院食安辦等5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辦發〔2024〕16號)等有關要求,為深化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持續強化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現就每學期常態化開展聯合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檢查范圍
聯合檢查范圍包括中小學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食堂(含承包經營企業)、校外供餐單位等。對其他學校、幼兒園食堂的檢查可參照本通知執行。
重點任務
聯合檢查通過現場檢查、查閱檔案資料、座談交流等方式開展,各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對照聯合檢查要點表(詳見附件),嚴查嚴管膳食經費管理不規范、招標采購把關不嚴、進貨查驗制度不落實、加工制作過程不規范、營養配餐不達標等方面問題。
(一)膳食經費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學校是否健全膳食經費管理制度;是否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公開食堂收支情況,自覺接受師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學校是否設立營養膳食補助資金專門臺賬,營養膳食補助資金是否全額用于為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近五年接受過營養膳食補助資金審計、財會監督的學校,是否完成相關問題整改。
(二)供餐運營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實行承包經營的學校,是否嚴格按照招標程序統一組織招標,建立食堂承包經營管理制度;實行校外供餐的學校,是否選擇具備集體用餐配送資質的校外供餐單位,及時公布中標的校外供餐單位名單,嚴格實行評價和退出機制;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學校食堂是否自主經營,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是否實施大宗食材統一采購制度。
(三)校長負責制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學校是否嚴格落實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學校校長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內是否陪好開學第一餐;開學一個月內,是否至少在食堂召開一次現場辦公會,實地查看了解情況、解決問題、部署工作,著力改善學校食堂就餐環境。
(四)進貨查驗制度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學校食堂(含承包經營企業)、校外供餐單位是否嚴格執行食品及原料進貨查驗制度,按要求索取進貨查驗證明文件,確保貨、票相符;是否指定專人對配送餐食進行驗收,如實做好餐食接收記錄,留存雙方共同簽署的驗收證明,按要求做好餐食留樣工作。
(五)加工制作過程控制情況。重點檢查:學校食堂(含承包經營企業)、校外供餐單位是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GB 31654—2021)、《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有關要求進行原料貯存、病媒生物防制、加工制作、食品留樣、設備清潔維護、餐飲具清洗消毒、供餐與配送等關鍵環節過程控制。
(六)營養配餐情況。重點檢查:學校是否在食堂或其他醒目位置公示學生餐的帶量食譜,學生餐是否符合當地學生營養狀況和/或飲食習慣,各類食物、能量和營養素的供應量是否符合《學生餐營養指南》(WS/T 554—2017)的要求;學校是否公示學生餐的能量和營養素含量,是否能做到營養均衡;每餐供應的食物是否達到3大類,每周是否為學生提供2次以上奶制品、大豆制品,午(晚)餐食物種類是否達到6種。
(七)社會共治情況。重點檢查:學校是否在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至少邀請師生和家長分別開展一次食品安全滿意度測評,并將滿意度測評結果作為開展食品安全工作的參考;是否建立健全校園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發揮監督作用;是否邀請“兩代表一委員”、新聞媒體作為社會監督員,參與學校日常檢查;是否建立“校園餐”舉報獎勵機制,調動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主動性;是否在校園設有固定宣傳陣地,宣傳食品安全、營養健康等知識,食堂張貼或擺放食品安全和食物營養宣傳材料。
食品安全關乎孩子們的健康!
希望嚴查!讓所有人放心!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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