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被害人李某某想要獲得一工程項目的添加劑供應權,經人介紹后認識了自稱人脈很廣的被告“陳某川”,自稱其認識該公司領導,并答應幫助李某某促成項目合作。
兩人于當日簽訂了合作協議,約定李某某拿到供應權后向“陳某川”分成合同款的10%。
之后,“陳某川”先后四次以需要打點關系為由向李某某索要資金共計48萬元,并將該款項用于償還自己的其他債務。
最終,李某某并未按協議預期拿到供應權,“陳某川”亦未按照協議約定退還資金。
李某某準備將其訴至法院時才發現,“陳某川”及身份證號均為虛構,其真實姓名為“陳某”。隨后,李某某要求陳某以真實身份簽訂還款協議時,陳某拒聽來電并將其微信拉黑刪除。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實身份信息,虛構其將索要的錢財用于打點關系的事實,騙取被害人李某某財物48萬元,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那些自稱能辦成事的“能人異士”
實際上既不是能人
更辦不成事
廣大群眾一定要
提高警惕,擦亮眼睛
當心“打點關系型”詐騙
凡事要做到依法依規
謹防落入詐騙分子的圈套
▌責任 編輯:何佳俊
▌校對:段麗娜
▌審核:郝新新
▌ 稿件來源:成都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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