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嘉靖年間,在嘉定縣三清觀旁住著一位周老夫人,早年喪夫,家境殷實,為人和善信佛,每月初一、十五必去三清觀焚香,數十年如一日。
她膝下有子名喚張守謙,自幼喪父,周夫人含辛茹苦撫養,嚴格督促讀書,從不溺愛。張守謙生得眉清目秀,天資聰穎,卻有個毛病——言語輕佻,總愛談論閨閣私事,常與同窗戲謔調笑。
他十四歲能作八股文,十八歲考中秀才,家中大擺宴席,同時為他完婚,可謂雙喜臨門。
張守謙的妻子李氏容貌粗陋,面有瘢痕,腳大駝背,張守謙心中嫌棄,動輒打罵,故意刁難,常想折磨死她另娶美妻。
李氏雖賢淑孝順、操持家務勤快,卻性格剛烈,每次被丈夫辱罵便氣得咳血,兩年間竟落下心悸氣促的病癥,咳嗽痰多、面黃肌瘦。張守謙暗自慶幸,周夫人卻心疼兒媳,多次勸說兒子,張守謙卻充耳不聞。
一日,張守謙聽見窗外喜鵲噪叫、孩童喧鬧,出門查看,見后園樹上有對喜鵲筑巢育雛,幾個牧童正用竹竿掏鳥蛋。守謙大怒,喝止牧童,逼他們將雛鳥放回巢中,還雇人用荊棘圍樹,防止再遭破壞。
牧童懷恨在心,趁張守謙外出,用竹竿捅破鳥巢,雌鵲被擊落墜地。周夫人聞聲出門,拾起受傷的雌鵲,趕走牧童,帶回家中用小米喂養。
傍晚張守謙歸家,見雄鵲停在枝頭,朝雌鵲哀鳴不止,似在傾訴關切。周夫人趁機勸道:“你看這對喜鵲,雌雄相伴、傷痛相慰,反觀你夫妻,為何如此涼薄?兒媳容貌乃父母所賜,非她所愿,你這般虐待她,叫為娘如何安心?你堂堂秀才,難道連禽獸都不如?”
張守謙聞言羞愧,取來金瘡藥為雌鵲敷傷,送回巢中。此后他對妻子態度漸改,夫妻關系緩和。可惜李氏此前積郁過深,肺疾已入膏肓,半年后便病逝了。
張守謙安葬妻子后,在家閉門讀書。一日外出閑逛,遇媒婆王婆。這王婆為人刁鉆,專做打胎、拉皮條的營生。她見張守謙便搭話:“張公子,夫人過世半年,為何還不續弦?”
張守謙嘆道:“想續弦,只是難遇如意之人。”王婆追問:“公子眼界多高?天下難道無佳人?你想要何等才貌的女子?”張守謙笑道:“前日路過你家隔壁,見李屠戶之妻陳氏,生得端莊秀麗,若能娶她這般女子,夫復何求?”
王婆調笑:“公子莫不是看上她了?”張守謙道:“何止看上,恨不得立刻聘娶,只可惜她已有夫君。”王婆戲言:“她有丈夫又如何?若殺了她丈夫,她自然能嫁你。”張守謙隨口笑答:“好主意!”
半月后,李屠戶從集上賣肉歸來,行至青楓嶺時被人殺害,衣物遭剝走。青楓嶺的田地曾屬王婆,她與李屠戶同屬一個東家。王婆想起當日與張守謙的戲言,便向里正告發。
里正將張守謙扭送官府,縣令拍案質問:“你身為秀才,為何知法犯法,殺人害命?”守謙喊冤:“學生每日在家苦讀,半步未出,何曾殺人?”縣令冷笑道:“你垂涎李屠戶之妻陳氏,對王婆說過‘殺夫奪妻’之語,如今還想抵賴?”
王婆作證說道:“他親口說陳氏美貌,我開玩笑說殺夫即可娶,他答‘好’。我本是戲言,誰知他竟當真!”張守謙辯白道:“不過是玩笑話,豈能作數?”縣令大怒,命衙役掌嘴八十,打得張守謙口吐鮮血、腮幫腫脹。他哭喊道:“學生生平忠厚,從未行惡,妻子死后一心向學,何曾參與殺人?”
縣令卻認定他“殺夫謀娶”,又命人重打二百大板,張守謙雙腿血肉模糊,仍堅稱冤枉。縣令又傳陳氏上堂,逼問:“你丈夫何人所殺?”陳氏驚惶道:“民婦不知,求老爺明察!”
縣令拍案道:“分明是你與張守謙私通,合謀殺人!”陳氏大哭喊冤,稱自己足不出戶、夫妻和睦。縣令不信,命人掌嘴八十,又用拶子夾手指、鐵簽刺指甲,陳氏幾次昏死,最終被迫屈招:“張守謙喪妻后,常來家中私會……我嫌丈夫貧窮,所以起殺心。”
張守謙在堂下見狀,心中大慟:“因我一句戲言,連累無辜婦人遭受酷刑、敗壞名節,大丈夫豈能貪生怕死,累及他人!”他上前喊道:“殺李屠戶是我一人所為,與陳氏無關!她清白貞潔,全因我的荒唐話遭此橫禍。她一個弱女子,如何經得起嚴刑?所招供詞皆是虛妄!”
縣令冷笑道:“你自己不招,卻替她開脫,分明奸情屬實!”張守謙咬牙道:“為娶陳氏,我殺其夫,兇刀已沉入護城河,血衣藏在家中。”
此縣令乃行伍出身,不通文墨,性如烈火,慣以酷刑逼供。他派人至張家搜血衣,周夫人哭罵道:“老爺身為父母官,不查真相,屈打成招,竟將秀才當兇手,良心何在?我兒未殺人,何來血衣?”
衙役回報后,縣令又將張守謙提出,每隔三日便嚴刑拷打。張守謙無奈,謊稱血衣是母親藏匿,請求回家取物。縣令派衙役押解回家,母子相見,抱頭痛哭。
張守謙哭道:“母親,兒子遭此冤枉,酷刑難忍,眼見陳氏因我受折磨,不如招認抵命,免受活罪!”周夫人見兒子雙腿潰爛見骨,心如刀割,暗想:“若無血衣,我兒必被折磨至死;若有血衣,不過一死,我豈能讓他活受罪?”
她趁人不備,在后院取刀割下自己大腿之肉,將兒子舊衣染紅,烘干后交與衙役。縣令見“血衣”證物俱全,草草定罪,上報州府。周夫人每日至三清觀哭訴求神,陳氏娘家也向上司申冤,稱“兇手自招獨殺,縣令卻誣奸刑訊”。
上司責令重審,縣令提審陳氏,她仍喊冤;問張守謙,他仍堅稱“無奸情,殺夫乃一人所為”。縣令無奈,只得釋放陳氏,維持“見色起意、殺夫奪妻”之判。陳氏歸家后,夜夜焚香,祈愿守謙冤情得雪。
不久,原縣令因濫用酷刑逼死囚犯,被上司革職,新上任的李縣令乃進士出身,清正愛民。他赴任途中,行至離城五里處,忽有一只喜鵲三次撲入轎中,趕之不去,飛遠后又折返。
李縣令心想:“喜鵲通靈,此般反常,必有冤情。”他向喜鵲祝禱:“若有冤魂訴屈,可引本縣至案發地,定當查明真相。”喜鵲果然在前引路,飛了二十余里,停在荒郊一口枯井旁。李縣令命人下井探查,撈出一件帶血的短打衣裳和一把折扇,扇面題款為“趙文軒”。
李縣令上任后查閱案卷,見張守謙一案,心生疑惑:“他身為秀才,若無情奸,怎會為美色殺人?且驗尸單寫‘李屠戶胸前中刀’,與口供細節不符。”他傳陳氏上堂,陳氏認出血衣是丈夫之物。
李縣令命陳氏退下,隨后傳訊趙文軒。這趙文軒乃是張守謙同窗,二人從前常以調笑閨閣為樂。趙文軒到堂后,認出折扇是自己的,稱“前日飲酒醉后遺失,不知為何在井中”。
李縣令喝道:“你殺人后遺落扇子,還敢抵賴?”命人打了四十嘴巴。趙文軒喊冤,稱扇子可能掉在酒肆。李縣令見他雖舉止輕佻,卻無兇相,便暫押獄中,命人暗中查訪。
趙文軒之弟趙文瑞四處尋訪扇子下落,一日遇上補鍋匠,對方提及:“曾見賭徒王二牛手持此扇,說是在客棧撿到的。”趙文瑞連忙請補鍋匠作證,上堂喊冤。
李縣令提審王二牛,此人生性兇悍、慣偷慣賭,起初拒不招認,直至上了夾棍,忽聽耳邊有冤魂喝令“快招”,才驚恐供認:“小人輸光銀錢,聽聞李屠戶收了肉銀,便在青楓嶺埋伏,迎面一刀將他殺死,誰知他身上只有幾文銅錢!我剝了他的衣裳去典當,走至半路怕血衣敗露,便丟進枯井,扇子也一同掉了進去……”
原來,李屠戶當日收了肉銀,被酒肆老板灌酒騙走銀錢,醉醺醺歸家時遭此橫禍。他生前忤逆父母、酗酒無度,至此惡貫滿盈;而周夫人在三清觀哭訴誠摯,守謙悔過心堅,感動天地,故派喜鵲引導李縣令查案。
李縣令取得真兇口供,當堂釋放張守謙與趙文軒,問守謙:“此案以血衣定案,這血衣究竟從何而來?”張守謙搖頭稱不知,李縣令傳周夫人上堂。周夫人含淚挽起褲腿,露出深深的刀疤:“民婦見兒子受刑折磨,生不如死,便割下自己的血肉,染紅衣裳,只為讓他少受些苦……”
李縣令長嘆道:“為官者斷案若不謹慎,濫用刑罰,必致冤獄叢生!百姓何辜,要遭此荼毒!”他當場下令為周夫人申報“貞節賢母”旌表,又訓斥張守謙:“你遭此大劫,皆因口無遮攔。讀書人當‘非禮勿言’,言行有尺,方能修身進德。昔日孔子論詩,首重‘思無邪’,可見言語之失,禍患深遠。”
隨后,李縣令命人用自己的官轎送周夫人回家,又傳來媒婆王婆叱責:“你為何教唆殺人?”王婆辯白是玩笑話,李縣令怒道:“戲言竟致兩條人命蒙冤、多人受刑,律法難容!念你年老,打二百嘴巴!”
王婆被打得唇裂齒落,回家后不久便一命嗚呼。最后,王二牛被判斬首示眾,上報刑部核準。
張守謙與趙文軒回家后,痛改前非,從此謹言慎行、閉門苦讀。陳氏感守謙替她保全名節之恩,托人說媒,愿嫁與他為妻。張守謙感慨道:“昔日戲言,竟成姻緣之線,此乃上天警示,不可不慎!”二人成婚后相敬如賓,后來生下兩個兒子,長子考中舉人,次子成為私塾先生。
結語:此故事中,張守謙因嫌棄妻子容貌、戲言招禍,連累母親斷股、自己蒙冤,幸得悔悟方得善終;周夫人貞節賢良、割肉救子,終獲朝廷旌表;陳氏賢德知報,得享后福;趙文軒因輕佻議論受累;王二牛謀財害命伏法;王婆搬弄是非遭報;李屠戶不孝酗酒,死于非命。正應了那句“舉頭三尺有神明,善惡到頭終有報”,為人處世,當以“修身謹言、夫妻和睦、忠孝兩全”為本,方得心安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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