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通〔2025〕3號
為保障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賽事期間茂名賽區(qū)空域安全,確保賽事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賽事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飛行物管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管控對象
本公告所稱“低慢小”飛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時、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飛行目標,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穿越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孔明燈等。
二、管控時間及區(qū)域
5月8日7時至14時——高州賽區(qū)
5月9日7時至14時——化州賽區(qū)
5月10日7時至14時——茂名新城賽區(qū)、高州賽區(qū)
5月11日7時至14時——電白賽區(qū)
劃定的臨時管控區(qū)域具體位置參照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發(fā)布的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群眾比賽定向項目決賽禁區(qū)。(詳見附件)
三、管控要求
各單位、組織及個人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低慢小”飛行物及其擁有、使用者的登記管理工作,杜絕違規(guī)飛行。執(zhí)行新聞宣傳、應急保障等飛行任務的“低慢小”飛行物應提前向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市競委會辦公室報備(聯(lián)系電話:2989302,13929707172),經批準后方可飛行。對于違規(guī)飛行行為、妨礙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因此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相關責任人還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群眾比賽定向項目決賽禁區(qū)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4日
附件: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群眾比賽定向項目決賽禁區(qū)
高州賽區(qū)
化州賽區(qū)
電白賽區(qū)
來源:茂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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