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二輪電動車因其便捷性成為許多市民的出行首選,甚至成為了不可或缺的生產、生活工具。但在日常的執勤執法中我們發現,不少市民對自己的二輪電動車是否需要駕駛證、能否載人等規定不甚清楚,特別是對超標電動車能否上路通行的規定知之甚少。
二輪電動車大致分為兩大類、四小類,具體如下圖所示:
其中,電動自行車、輕便二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都應當在重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完善注冊登記手續后方可上路行駛;超標電動車(即不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標準的電動車)已經不允許生產和銷售,留存的車輛也即將在過渡期滿后 (2025年10月15日) 禁止上道路行駛。
相關問題
1、禁止超標電動車上道路通行的規定?
答:按照《重慶市公安局關于延期實施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禁行措施的通告》規定,過渡期滿后,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無論是否領取電動車臨時信息牌均不得上路通行。
2、超標電動車如何處理?
答:可以參與以舊換新,享受國家補貼。2025年1月24日至12月31日內,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兩輪電動摩托車(含兩輪電動輕便摩托車)新車,交售了用于報廢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含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每個消費者給予500元定額資金補貼,以現金形式發放到符合補貼條件的個人消費者銀行借記卡上。
相關政策文件:
1.《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2025年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的通知》
2.《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將換購新電動摩托車納入2025年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補貼范圍的通知》
補貼申領可咨詢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銷售企業。
3、未登記的老舊電動車能否參與以舊換新?
答:可以。
在交售舊車時,舊車未在重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需提供書面承諾。具體可咨詢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銷售企業。
無論是否登記,請超標電動車車主盡快更換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為自己的安全創造可靠的條件。
二輪車因其結構特點,存在穩定性差、防護缺失等安全風險。因此,我們在駕駛、乘坐二輪車時務必要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駕駛、守法騎行!
在此,重慶交巡警提醒:
? 有號牌:上道路行駛,應當按照規定懸掛號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 戴頭盔: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系緊卡扣,讓安全頭盔起到作用;
? 不亂行:不闖紅燈、不逆行、不超速、不酒駕醉駕、不違法載人,做到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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