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來,萬能險發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一些問題。部分保險公司在產品設計、銷售過程中存在不規范行為,部分萬能險保障期限短、保障水平低,未充分發揮保險保障本質功能的問題;部分保險公司在萬能險賬戶設立、結算、注銷環節存在的不規范現象;少數萬能險資金投資激進,在集中度、關聯交易、非標投資等方面存在風險隱患。此次金融監管總局出臺該通知,旨在規范萬能型人身保險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防范金融風險。隨著政策的落實,將有效促使保險公司加強內部管理,規范產品設計和銷售行為,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有助于維護保險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增強市場信心。
政策概要:
(一)規范產品發展。明確萬能險提供最低保證利率,允許保險公司在滿足相應約束條件時,對萬能險產品調整最低保證利率。同時,對期繳萬能險適當提高基本保險費上限,鼓勵發展長期萬能險。
(二)進一步提升風險保障水平。引導保險公司拉長萬能險保障期限,禁止開發五年期以下(不含五年)的萬能險,鼓勵通過合理調整退保費用、保單持續獎金等產品設計要素延長保單實際存續期限。
(三)強化賬戶管理。一是對賬戶設立、存續、注銷進行全流程規范。二是重點規范結算賬戶。
(四)強化資金運用監管。對萬能險資金投資單一股權投資基金、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等的比例,從嚴設置上限。禁止通過多層嵌套、通道業務等方式開展不當關聯交易。對萬能險資金投資非標不動產和非標金融產品的比例,從嚴設置上限。
(五)強化銷售管理要求。要求公司加強銷售人員分級分類和產品適當性管理,防范銷售誤導。制定銷售“負面清單”,列舉保險公司銷售萬能險不得存在的六類行為,禁止保險公司通過為萬能險提供間接或隱性擔保、變相縮短產品實際存續期限等方式,異化萬能險產品屬性。強化保險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強調對最低保證利率調整、賬戶注銷等與消費者利益相關的事項,要以適當的方式及時告知消費者。
政策亮點:首次允許最低保證利率調整,遏制激進投資,強化消費者保護
新規通過“利率彈性化+期限長期化+賬戶透明化+投資審慎化”的多維改革,推動萬能險從短期理財工具向長期保障工具轉型,既防控行業系統性風險,又為消費者提供更穩健的保障選擇。
(一)首次允許最低保證利率調整
此項創新性規定突破了傳統定價機制的剛性約束,首次構建了動態利率調整框架。在利率下行周期中,原有固定保證利率易導致保險公司利差損風險積聚。據行業統計數據顯示,2020-2022年間全行業萬能險平均結算利率較合同保證利率平均高出120個基點,長期剛性利差維持壓力顯著。新規引入最低保證利率調整機制后,允許保險公司在滿足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最近季度風險綜合評級B類以上等約束條件下,通過精算模型對保證利率進行30個基點的動態調整,將為行業創造了約2.3萬億元的彈性風險緩沖空間。
(二) 產品期限與保障功能強化
一是禁止開發五年期以下產品:全面叫停短期理財型萬能險(如3年期快返產品),要求保險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并通過梯度退保費用、延遲持續獎金發放(不得早于第五個保單年度末)延長實際存續期限。二是保障屬性綁定與保額要求:僅允許終身壽險、兩全保險和年金保險設計為萬能型,剝離健康險等短期產品的理財化傾向;同時規定身故保額不低于基本保費的20倍,強化風險保障功能。
(三)資金運用監管收緊,遏制激進投資
一是集中度與關聯交易限制。對非標資產投資設置嚴格上限:單一未上市企業股權投資≤20%、股權基金投資≤30%、不動產金融產品≤25%(AAA級信托除外),并禁止通過嵌套、通道業務規避監管。二是非標資產比例控制。萬能險賬戶投資非標資產(如未上市股權、不動產)合計不得超過賬戶價值的45%,其中非公開交易資產≤40%,單一項目投資≤5%。
(四)規范銷售行為,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
本次新規構建了"需求端保障升級-銷售端行為規范-信息端透明強化"的三維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一是明確銷售“負面清單”六項禁令。禁止弱化保障屬性(如僅宣傳“利息”)、混淆金融產品、隱性擔保收益、變相縮短存續期限等行為。二是對銷售人員實行資質與分級管理。要求銷售人員具備一定經驗、通過專項培訓及測試,并實施分級管理,防范誤導銷售。三是在爭議解決機制上,新規創造性地引入"監管介入前置程序",要求保險公司對涉及結算利率爭議、賬戶注銷糾紛的投訴,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啟動內部審計程序,并同步向監管總局報送爭議處置方案。
發展機遇:長期保障型產品市場迎來結構性增長機遇
在規范的監管環境下,保險公司將更加注重產品創新,開發出更符合市場需求、風險收益特征合理的萬能型人身保險產品,滿足消費者多樣化的保險需求。一些經營不規范、風險管理能力較弱的保險公司可能會在監管壓力下進行調整或退出市場,這將促進保險市場的整合,提高行業的集中度和競爭力,有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
(一)長期保障型產品市場將迎來結構性增長機遇
隨著監管層明確禁止五年期以下產品開發,并建立退保費用與持有年限反向掛鉤機制,市場供給端將加速向長期保障型產品轉型。根據保險行業協會預測,2025-2030年五年期以上萬能險新單保費規模年均增速有望達到18%-22%,顯著高于行業整體增速。
(二)保險行業內部整合與頭部企業擴張機遇
一是市場份額集中。監管加強使得一些經營不規范、風險管理能力弱的中小保險公司面臨較大合規壓力,可能會收縮業務甚至退出市場。這將為頭部保險公司帶來市場份額擴張的機會。二是業務結構優化。頭部保險公司可以利用政策契機,優化萬能型人身保險業務結構。加強對保障型萬能險產品的研發和推廣,減少對高風險、短期理財型產品的依賴,實現業務的可持續發展。
(三)新規的實施為保險行業與金融科技的深度融合創造了制度性契機。
一是風險管理技術提供商的機會。隨著監管對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要求的提高,保險公司對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和工具的需求將增加。金融科技企業若能提供精準的風險評估模型、實時的風險監測系統等,將有機會與保險公司合作,獲得業務增長。二是信息披露與合規服務提供商的機會。政策強調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準確性,保險公司需要專業的服務來滿足監管要求。提供信息披露系統、合規咨詢等服務的金融科技企業將迎來發展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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