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裕安區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申請人拉著執行法官的手,激動地說:“7天就把錢追回來了,法院真是為民辦實事!”
2024年9月,原告王某與被告李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申請司法確認,約定李某分期償還2萬8千余元債務。但調解協議生效后,李某始終拒絕履行義務,王某遂向裕安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5年4月23日,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立即對被執行人進行財產查控,經過幾天的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李某名下無車房,銀行賬戶僅有零星資金,不足以清償債務。于是,執行法官于4月29日傳喚李某到院談話。
“我現在手頭上沒錢啊,能不能分期?”面對執行法官,李某愁眉苦臉,試圖再次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拖延。但執行法官敏銳地察覺到李某眼神飄忽不定,不時翻看手機,還用手遮擋屏幕,于是果斷要求李某出示手機銀行流水。果然如他所料,李某的微信支付流水顯示,2025年1-4月,其月均收入超10萬元,還有多筆用于娛樂的大額支出,李某完全具備履行能力。執行法官一方面當場固定證據,另一方面嚴肅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李某不以為然,仍然以各種理由推脫。于是,執行法官依法對其作出強制拘留15日的決定。
“民事案件真要被拘留呀?我現在還錢還來得及嗎?”在送拘體檢的過程中,李某終于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主動表示可以履行,并當場將2萬8千余元全額轉給申請人,本案順利執結。
來源:裕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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