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禁漁期啟動一周后,象山縣正式進入市場“禁鮮”階段。今日凌晨2時,象山縣漁業局聯合公安、交通、市場監管以及商貿等部門,在縣域高速口及城區重點農貿市場開展突擊檢查,嚴查禁售漁獲物銷售、運輸行為,確保伏季休漁政策落實。
“你這批是暫養的蝦蛄,請提供相關索證索票。”在戴港高速口,聯合檢查組對進入象山的箱式貨車實施設卡排查,重點核查運輸漁獲物的票據信息。執法人員要求車主必須提供完整貨物來源憑證,包括捕撈方式、進貨市場、數量及時間等。部分貨車因票據信息不全被責令整改。
隨后,檢查組前往象山中心菜市場巡查。執法人員發現一批新鮮帶魚正在銷售,經核實,該批次帶魚為釣具漁獲物,允許流通。
根據浙江省伏季休漁管理規定,5月8日0時至8月5日,全縣范圍內禁止銷售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龍頭魚、蝦蛄等8種海洋捕撈冰鮮,涵蓋農貿市場、超市、餐飲場所等所有流通環節。
象山縣漁業局海洋與漁業執法隊執法人員表示,此次檢查重點核驗漁獲物“從捕撈到市場”全鏈條的合法票據證明。“票證不齊全的漁獲物將被禁止銷售,違者依法沒收處理。”
據介紹,5月8日起通過在縣域所有高速口設立流動檢查卡點,加強城區道路巡查,以及加大對全縣各菜場、飯店、排擋檢查力度,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對各類市場和餐飲場所進行全方位監管,并結合碼頭檢查、海上巡查等方式,嚴厲打擊違禁漁獲物銷售、運輸、捕撈等違法行為,規范伏休秩序。
閱讀更多:
來源:象山縣傳媒中心
作者:朱磊
一審:陳雨露
二審:方子龍
三審:趙菊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