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張子汐 鄭子怡 李玉波
5月7日,大象新聞·大象幫收到湖北貨車司機黃師傅的求助,5月6日,他在送貨途中,途經云南省昆磨高速普洱黃莊服務區,在該服務區內的一家飯店吃了盤炒菌菇,不到二十分鐘,黃師傅身體出現麻木抽搐的癥狀被送醫,醫院診斷為“菌菇類中毒”。
出院后,他去飯店討說法,但對方不認可醫院的診斷證明,并質疑黃師傅是“來騙吃騙喝的”。黃師傅隨后向寧洱縣衛生健康局反映希望能對菌菇進行檢測,被告知“有一例死亡或者兩例及以上病例,才會開展事件調查”。
司機帶娃送貨高速上突然中毒 哭訴“遺言都準備好了”
據黃師傅講述,5月6日,他駕駛貨車帶著三歲的女兒在昆磨高速昆明至普洱路段行駛,下午5點多,黃師傅將車子停至普洱黃莊服務區,到服務區的一家名為磨黑燒烤飯店就餐。
父女倆點了一份炒土豆絲和一份價值20元的炒野生菌菇,女兒沒吃幾口,自己將一大盤菌菇全部吃完,6點左右重新上路,行駛了七八公里,黃師傅的身體便出現不適癥狀。“從耳根到后頸開始發麻,然后后背、胸口、手、嘴巴、舌頭……也開始發麻,麻完之后開始抽搐,說話也出現困難。”
黃師傅趕忙將車停到應急車道,大量喝水催吐自救,用“最后的力氣”打了120急救電話并撥打110報警。
在云南省寧洱縣人民醫院,經過洗胃等一系列的搶救措施,黃師傅脫離生命危險。醫院的診斷證明為:菌菇類中毒、低鉀血癥、肢體麻木、嘔吐、心肌酶譜異常。
回憶起當時中毒的場景,黃師傅泣不成聲:“我跟女兒說,爸爸可能不行了,連遺言我都準備好了。”
黃師傅復盤自己中毒的原因,“那天(5月6日)中午吃了泡面,一下午沒有任何問題,在這個飯店吃完晚飯就出現了中毒的癥狀。”他由此懷疑讓自己中毒的罪魁禍首,就是那盤炒野生菌菇。
和飯店多輪協商無果 向當地多部門求助無門
第二天出院后,黃師傅就去和飯店協商,希望對方賠付自己的醫療費和拖車費共計2000元,但飯店表示只賠償醫療費,并要求黃師傅將手機里中毒的照片視頻全部刪除。黃師傅認為這個要求非常不合理,雙方的初步協商無果而終。
過了一會兒,黃師傅再次踏入飯店,進行第二輪協商,對方卻轉換了態度。“醫院的診斷證明他們也不認了,說一定要檢測出他們的菌菇有毒,或檢測出菌菇的毒素在我身體里,才會賠付。”黃師傅說。
5月7日下午,黃師傅向寧洱縣衛生健康局投訴,希望衛健局來調查此事并對菌菇進行檢測,對方工作人員稱,“按照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工作規范,有一例死亡或者兩例及以上病例,才會開展事件調查。并且野生菌的毒素檢測,有技術和設備上的要求,縣級和市級都不能做,省級和國家級才能開展。”
黃師傅求助相關部門檢測無果,第三次走進飯店協商,要求取走自己就餐時的監控,被直接拒絕。飯店工作人員的態度也更加囂張,質疑黃師傅是專門來“騙吃騙喝”的,并欲搶奪手機。
令黃師傅更加失望的是,自己中毒后就立即報了警,警察雖到現場查看情況,“但沒有做筆錄,也沒有立案”。警方表示,該事件不歸公安機關管轄,他們已經把情況通報給市場監督管理局。
黃師傅撥打12315寧洱縣市場監督管理熱線詢問事件處理進度,工作人員表示“正在催辦中”。
律師:黃師傅證據鏈完整 協商不成可訴訟
針對黃師傅的遭遇,北京市中倫文德(鄭州)律師事務所李海亮律師認為,黃師傅手里的報警記錄、警察的出警記錄、消費記錄以及就診記錄等證據,已經形成了證據鏈的閉環,足以證明黃師傅是食用了飯店提供的食物而產生中毒反應。
與商家多次協商無果,那現階段黃師傅該如何維權?
李海亮律師認為:“如果協商不成,黃師傅可以提起訴訟,消費者只要能舉證到具備因果關系即可,商家如果認為自己的食物沒有問題,可以拿出證據舉證,但不能加重消費者的舉證責任。”同時律師建議黃師傅在維權的過程中注意保留證據,以便后續訴訟需要。
黃師傅告訴記者,雖然事情還沒處理完,身體也沒有恢復好,但是車上的貨經不起耽誤。5月7日晚,就已經帶著女兒繼續趕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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