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想要毀掉一個女人,往往說她有作風問題。想要打倒一個革命者,就說他是叛徒、特務,非常奏效。文革顧問康生深諳此道。文革期間,林彪、江青一伙為打倒劉少奇和一大批老干部,在康生的指導下,制造了多起“叛徒”案件,為禍巨大,令人觸目驚心。
首要的是“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
1967年,江青、康生等人將一件舊事重提,通過刑訊逼供、弄虛作假、捏造事實等方法,制造了“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把那些在獄中堅貞不屈,出獄后為民族為國家建立了卓越功勛的老干部污蔑為叛徒,以此作為向所謂“黑后臺”的劉少奇同志開炮的重型炮彈。
1936年,劉少奇受中共中央委派,來華北主持北方局工作。當時,華北黨組織遭到嚴重破壞,大批黨的領導干部被捕。為了緩解干部奇缺的困難,為了保存黨的骨干力量,使之能更好地為黨為抗日斗爭服務,經柯慶施(時任北方局組織部長,后曾任上海市委第一書記、華東局第一書記、國務院副總理,1965年4月病逝)提議,華北局書記劉少奇報經中央批準后,指示在監獄里堅持斗爭的中共干部,在履行完國民黨規定的手續后盡快出獄。所謂履行手續,就是簽字同意在報紙上登載“反共啟事”。
通過“假自首”讓被捕同志出獄,是我黨在特定條件下采取的一個特殊措施。延安整風和“七大”期間的審干時是肯定了的。1943年,薄一波到延安,向毛澤東匯報他們被營救出獄的經過時,毛主席就說:“這件事我知道,中央完全負責。”同時,還對他們在獄中的斗爭給予了肯定和贊揚。“七大”時,毛主席還讓去掉薄一波的“候補”二字,直接當選中央委員。
1966年11月24日,當西北局就紅衛兵追查劉瀾濤出獄問題向中央請示時,周總理代表中央復電說:“請向南開大學衛東紅衛兵和西安炮打司令部戰斗隊同學說明,他們揭發的劉瀾濤同志出獄的問題,中央是知道的。如果他們有新的材料,可派代表送來中央查處,不要在大會上公布和追查”。
但到了1967年3月16日,事件的性質卻翻了個個。中央印發了由康生掌控的“彭真專案組”寫成的《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自首叛變材料的批示》和附件。批示說:“薄一波等人自首叛變出獄是劉少奇策劃和決定,張聞天同意,背著毛主席干的。”“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人本來就企圖叛黨保命,劉少奇的這個決定,就成為他們自首叛黨的合法根據”,從而把1936年 8月至1937年3月間薄一波等61人經組織決定先后出獄的做法錯定為“自首叛變”,再次將他們逮捕入獄。薄一波因此被關押、管制長達12年之久。
林彪、江青等還誣稱黨內有一條所謂的“劉少奇叛徒集團組織路線”,必須全面清查。從此,在全國刮起了“抓叛徒”的惡風。康生、江青等人唆使紅衛兵大肆調查干部的歷史問題,把已有正確審查結論的歷史重新翻騰出來,搜集、捏造各種偽證,無中生有,對老干部進行栽贓陷害,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錯案。許多為革命和建設做出巨大貢獻的老干部遭到迫害,無數家庭因此破碎,黨和國家的正常秩序被嚴重破壞。比較著名的有“新疆叛徒集團案”、“東北叛徒集團案”、“南方叛徒集團案”等重大冤案。(這些錯案已被中央于1978年12月16日徹底平反)。
所謂“新疆叛徒案件”,是康生等人以“生存即叛變”的混蛋邏輯,將當年從新疆監獄獲釋的革命者誣陷為“叛徒”的事件。
1942年,國民黨軍閥盛世才背叛“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以“四一二陰謀暴動案”為由,逮捕了中共派往新疆工作的干部及歸國留學人員共140余人。其中,陳潭秋、毛澤民、林基路等我黨重要人物被秘密殺害,其他同志也遭受了酷刑,有11名女同志在獄中分娩。中央曾多次設法營救被捕同志,但未能奏效。1946年,“和平將軍”張治中任新疆省主席后,經我黨爭取,將尚存的被捕人員131人集體無罪釋放,并讓他們安全地返回延安。后來多人被委以重任。
1967年,康生以“活著回延安的必是叛徒”為由,認為陳潭秋、毛澤民等犧牲者是“忠誠”的,而未犧牲者定是“簽署反共宣言”、自首、叛變、投降的分子。污蔑馬明方(建國后曾任中共陜西省委書記、省主席,東北局第三書記等職)、張子意(曾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常委、宣傳部長,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方志純(方志敏堂弟,曾任江西省委書記、省長)等都是叛徒!并成立了“馬明方叛徒集團專案組”,采用嚴刑逼供、偽造證據、編造罪名的方法,將大批高級干部囚禁。馬明方等多人因無法忍受折磨,在獄中非正常死亡,部分同志被迫害致殘。直到1975年4月4日,方志純才被解放。同年7月31日,中央為所謂“新疆叛徒集團案”平反,強調從迪化(烏魯木齊)集體回延安的129人沒有一個是叛徒。
所謂“東北叛徒集團案”,實際是對東北抗日聯軍及原東北軍干部的誣陷。
1946年,42名原東北軍將領聯名致電蔣介石,要求釋放張學良。林彪、江青集團離開當時的歷史背景,斷章取義式地將此事件歪曲為“叛黨投敵”行為,捏造了“東北幫”反革命集團案。目的是通過此案牽連劉少奇、彭真,誣陷、攻擊周總理,借機清洗有東北軍背景的干部,鞏固對軍隊的控制。
主要誣陷對象,包括呂正操(原東北軍將領、曾任鐵道部部長,開國上將,)、萬毅(原東北軍將領、開國中將)、張學思(張學良之弟、曾任海軍參謀長、開國少將,被迫害致死)、賈陶(原東北軍將領、開國少將)等42人,涵蓋東北抗日聯軍、東北民主聯軍及中共東北局的部分高級干部。使數千人受到審查和迫害,包括抗日功臣和開國將領,造成了大量非正常死亡。導致東北抗日歷史被長期污名化,許多抗日英雄名譽受損。
所謂“南方叛徒集團案”,主要是針對浙南游擊區的政治誣陷案件。
林彪、江青集團針對抗日戰爭時期堅持南方游擊戰爭的浙南黨組織(今浙江溫州、麗水等地及福建福鼎地區),誣陷浙南游擊區的一些革命干部和群眾為叛徒。共審查了9878人,其中3600余人被列入“叛徒”名單。將原浙南特委領導人劉英、龍躍等堅持游擊斗爭的干部污蔑為“叛徒”,并株連其家屬。
劉少奇同志最終也是以“叛徒、內奸、工賊”的罪名而被打倒的。1967年3月,康生利用北京航空學院紅旗戰斗隊等6個組織搜集的所謂劉少奇“罪證”材料,向中共中央報告,聲稱掌握確鑿證據證明劉少奇歷史上有問題、被逮捕叛變過,建議成立專案組審查。在江青、康生、謝富治等人控制下,“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不擇手段,隨意抓人,刑訊逼供,制造偽證,先判定王光美為美國特務,再誣陷劉少奇為王光美身后的美國戰略特務,是內奸。將劉少奇抄家、批斗、撤銷職務、開除黨籍,使劉少奇同志于1969年11月12日蒙冤而死。
在“抓叛徒”活動最猖獗的時候,江青還利用30年代由國民黨特務機關偽造的所謂《伍豪等脫離共產黨啟事》的抄件,妄圖誣陷、攻擊周恩來。1968年1月16日,毛澤東對此作了批示:“此事早已弄清,是國民黨造謠污蔑。”因而,江青的陰謀未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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