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什么要禁止刑訊逼供?
這么說吧,任何一個普通人,都不可能扛住刑訊逼供。都不說上刑了,光說連續強光射眼,四五天不讓睡覺這一點,就有95%的人撐不過去。
但你以為逼出來的口供是真相,其實和用錘子修手表差不多,表盤碎了,時間反而更不準了。
早年間有部電視劇演過這種劇情:嫌疑人被吊在梁上抽鞭子,熬到第三天終于招了。
結果呢?真兇還在外面晃悠,被冤枉的卻蹲了十年大牢。這可不是編劇瞎編,現實里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哪個不是血淋淋的教訓?刑訊逼供就像往傷口上撒辣椒面,疼是疼了,病根壓根沒找著。
有人可能覺得,不打不罵怎么撬開嘴?這就得說說現代刑偵的“黑科技”了。
現在查案子靠的是DNA檢測、天網監控、大數據追蹤,連嫌疑人昨天吃了啥外賣都能查出來。
你非要掄起棍子逼供,好比拿著智能手機不用,非要用烽火臺傳信,這不是折騰自己嗎?
更要命的是,刑訊逼供會傳染。今天你能對小偷上老虎凳,明天就能對上訪戶用辣椒水,后天呢?法治社會最怕的就是“以暴制暴”變成習慣。
美國當年搞“米蘭達警告”,要求審訊前必須告知嫌疑人權利,為啥?就是怕警察急眼了動手,把整個司法體系拖進泥潭。
有人抬杠說,緊急情況得用非常手段。
可您細琢磨,真要到了火燒眉毛的時候,刑訊逼供更沒用——疼得滿地打滾的人,嘴里能說出啥有用信息?倒不如學學現代反恐,用測謊儀配合心理戰術,既保住人權,又不耽誤破案。
說到底,禁止刑訊逼供不是護著壞人,是給所有人穿上“護身甲”。今天你默許對嫌疑人用刑,明天自己被冤枉時,連喊冤的地方都沒有。
法治社會就像精密鐘表,每個齒輪都得按規矩轉,誰要是想用錘子亂砸,最后碎的可是整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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