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評行人安全距離:司法正義不是按鬧分配,不是誰受傷就有理
最近,青島法院的一句“行人安全距離”引起了廣大的爭議。對于這件事情,就連不少媒體都站出來反對,對此事進行了評論。原因也很簡單,大家都認為這種行人安全距離不符合常理,不在大家的認知范圍內。
這件事是這樣的,法治青島節目當中分享了一個案例。就是有一位老人在打電話的途中,沒有注意身后方有一個男子,結果一個轉身就雙方就撞到了一起。事情發生之后老人骨折受了傷,于是就把那男子起訴到了法院進行索賠。而當地法院在審理這件事情的途中,認為男子沒有保持行人安全距離所以應當承擔一定責任,于是就不停對此事進行調解。后面男子也是被法院說服,于是就賠償了七萬給老人。
這不對于此事,媒體南方都市報就進行了評論。媒體就表示,如果真的有這個行人安全距離的話,那么應該是距離多遠。如果這種行為被推崇的話,那以后大家出門應該怎么走路,怎么才能保持好這個安全距離。
所以媒體的意思也很簡單,這個司法不能強人所難。司法正義不是所謂的“按鬧分配”,誰受傷誰就有理。司法調解也不是為了調解而調解,法更不能說去強人所難。所以對于這個所謂的行人安全距離,媒體還是表示不認可的。
但不得不說,這個行人安全距離確實存在嚴重的概念模糊。或許這個案例還有很多細節我們沒有看到,所以才會產生那么大的誤會。如果可以的話,這個案例還真可以公開更多的細節,讓網友們看完后再做評判。因為這個行人安全距離如果應用在生活當中,勢必會造成許多的糾紛發生。比如在景區,在人流量多的場所,人擠人是很常見的現象。所以想要把行人安全距離應用在生活當中,這個還是很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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