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第六條
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在網絡直播平臺用夫妻共同財產打賞,數額明顯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費水平,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的 “揮霍”。另一方請求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請求對打賞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劃重點!夫妻共同財產打賞認定為揮霍的情形
1. 未經配偶同意:單方擅自處分共同財產,未履行家庭共同決策義務;
2. 明顯超出家庭消費水平:結合家庭收入、日常開支、負債情況等綜合判斷;
3. 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導致家庭重大資產流失。
劃重點!用夫妻共同財產打賞,另一方如何訴請確認贈與無效,要求返還財產?
1.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利益受損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 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利益受損一方要求打賞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相關案例
1. 夫妻一方基于婚外情感交往給主播打賞明顯高于正常網絡娛樂消費水平的財產,另一方有權請求返還——曾某訴柯某某、王某贈與合同糾紛案
案例要旨:網絡直播打賞在法律性質上應屬于贈與合同,其效力的認定需綜合交易安全和交易公平原則,兼顧互聯網經濟特點,結合公序良俗進行判斷。在直播打賞中,夫妻一方基于婚外情感交往,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給主播打賞明顯高于正常網絡娛樂消費水平的財產,夫妻另一方以其違反公序良俗效力條款為由請求確認打賞無效,并請求返還全部財產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案號:(2020)渝01民終3046號
案例來源:人民法院案例選.總第157輯(2021.3)
2. 夫妻一方為維持與他人的不正當關系而在平臺大額打賞的,該行為違法公序良俗,該贈與行為無效,夫妻另一方可訴請返還——魏某訴陳某、王某贈與合同糾紛案
案例要旨:夫妻一方為維持與他人的不正當關系而在平臺大額打賞的,該行為違法公序良俗,該贈與行為無效,夫妻另一方可訴請返還,返還數額限于他人實際所得數額,平臺分成部分不得請求返還。
案例來源:河南高院豫法陽光公眾號 2024年9月13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來源:法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