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之前文章中講過英國的幾位女王,我們比較熟知的有維多利亞、伊麗莎白二世,而像俄國、西班牙、奧地利等歐洲大國也曾先后出現過女王,唯獨法國是個例外,在法國上千年歷史中,沒有出現過一位女性國王,反倒成了歐洲各國中的特殊存在。法國歷史上到底為什么沒有女王,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件事。
法國有明確記載的歷史開始于5世紀的墨洛溫王朝,墨洛溫王朝是由法蘭克人克洛維所建立,此時西羅馬帝國覆滅不久,在其尸體上滋生了很多日耳曼蠻族政權,紛爭不斷。所以此時法蘭克人要想生存壯大,必然會和其他政權發生頻繁戰爭,因此更為強壯的男性占據了統治地位,女性處于保護之中,此外日耳曼傳統也對國王的年齡和性別做了限制,導致女性無緣王位。
而由矮子丕平所建立起的加洛林王朝,情況與墨洛溫王朝時期并沒有太大區別,周圍的日耳曼蠻族沒有建立起相對穩固的政權,攻伐不斷,查理曼期間僅針對薩克森人就發起了多達18次的征討,在這種需要頻繁軍事行動來維持政權穩定的情況下,更強壯有力的男性基本上就壟斷了統治權。
墨洛溫和加洛林王朝時期的情況也是世界其他文明早期的普遍現象,頻繁的戰爭使得更強壯有力的男性占據了權力主動權,并在此后形成了一種傳統和慣例。
查理曼死后,他的孫子將帝國一分為三,分別是東、西、中三個法蘭克,其中西法蘭克就是現在法國的雛形。在分裂之后,西法蘭克又在加洛林王朝的統治下延續了一個多世紀,后因抵抗維京入侵不力,被卡佩王朝所取代,此后法國各個王朝都可以算是卡佩王朝的分支后代。
狹義上的卡佩王朝從卡佩到查理四世,一共延續了341年,歷經15位國王,全部為男性國王。
而此時無論是法蘭西內部還是外部格局已經趨于穩定,為什么仍然沒有出現一位女性繼承人呢?后世很多學者認為法國王位繼承中隱含了女性不能當政的觀念,但更多人堅持并沒有明文禁止女性繼承王位的規定。
至于卡佩王朝一直是男性當政的原因,關鍵還在于其家族相對強大穩定的繁衍能力,保證了每一代都有合適的男性繼承人。而在大多數文明中,男性繼承權都優于女性。所以在卡佩王朝每一代都有男性繼承者的情況下,自然就不會有女王的出現。
與之對比,差不多同時期的英國,亨利一世的繼承者威廉意外去世后,不再具有合適的男性繼承人,因此在臨死前指定讓他的女兒瑪蒂爾達繼承王位,但此舉引起了國內貴族的強烈不滿,最終引發了曠日持久的內戰。
由此可見,合適的男性繼承人無論對于法國還是英國都是保證朝代延續的重要條件,然而這一條件到了卡佩王朝末期出現了問題。
1316年,法王路易十世去世,死后只留下了一個年僅6歲的女兒讓娜,而他的第二任妻子正懷有身孕,但不確定性別,于是王國議會就讓路易的弟弟菲利普攝政。不久后,王后生下男嬰,立為國王,也就是約翰一世。然而約翰幾天后就早夭,此時王位繼承就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問題——王位應該由約翰的姐姐讓娜繼承,還是由其他合適的男性繼承?
按照道理來講,在沒有明確規定女性不能繼承王位的情況下,讓娜作為先王路易十世的長女,其繼承優先權更大一些。
然而在約翰死后,攝政王菲利普就加冕成為新的國王,也就是腓力五世,他宣稱由于在“納斯爾塔事件”中,讓娜的母親與諾曼騎士有染,導致讓娜可能并非路易十世親生,因此無權繼承法國王位,并召集貴族、僧侶、市民等不同身份的學者召開會議,裁決女性不得繼承法國王位,由此侵占了原屬于侄女讓娜的王位。
然而腓力五世在位僅6年也因病去世,同樣死后無子,于是菲利普的弟弟查理繼位,也就是查理四世,由此,腓力四世的三個兒子先后都坐了一遍法王寶座。但仿佛受到詛咒一般,查理四世在位也只有六年,死后同樣沒有留下男性繼承人。
在1314到1328年這14年間,法王接連由三個親兄弟繼承,打破了父死子繼的傳統,這在香火旺盛的卡佩王朝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查理四世死后,王位繼承出現了更大的問題??ㄅ寮易逯毕的行越^嗣,王位只能由支系繼承,此時出現了兩個有力的競爭者,一個是查理四世的堂弟瓦盧瓦的菲利普,一個則是英王愛德華三世。
愛德華三世是查理四世的姐姐伊莎貝拉之子,是查理四世的親外甥,在血緣關系上比瓦盧瓦的菲利普更近。
但英法合并并不符合法國貴族的意愿,于是議會“推舉”瓦盧瓦的菲利普為新的法王,也就是腓力六世,從此法國王室由卡佩直系變成了卡佩支系的瓦盧瓦家族,開啟了瓦盧瓦王朝。
但愛德華三世并不甘心失敗,此后由于佛蘭德爾貿易問題和在法領地問題,對法國開啟了持續一個多世紀的百年戰爭。但愛德華發動戰爭名義上還是對法國王位的聲索。
在這種情況下,法國不能再像腓力五世對待讓娜一樣,召開一個會議就剝奪愛德華三世的繼承權,而是必須找出更合適的理由。
也就是在此時,一個法國修士發現了著名的《薩利克法典》原始抄本。《薩利克法典》是墨洛溫王朝開國君主克洛維時期發布的法典,也是后來查理曼帝國的法律基礎,《薩利克法典》主要是一部刑法和程序法典。但其中有一條法規規定“土地遺產無論如何不得傳給婦女”,而法國人對此加以改工,用現代拉丁語翻譯成了“任何一位女子都不享有對王國的繼承權”,并提出這部法典是查理曼親自批準,且專門下令出自母系的任何一位男性后裔均不得繼承王位。
有了《薩利克法典》作為背書,法國人拒絕愛德華三世聲索王位的就具備了法理上的正當性,同時也讓英國成為戰爭的侵略者,而法國則成了家園保衛者。在百年戰爭的幾個階段中,《薩利克法典》經常被拿出來作為否定英國國王對法國王位聲索的有力武器,直到戰爭結束,逐漸被法國上下接受,成為法國王位繼承的重要法律依據。
這也就導致瓦盧瓦王朝的亨利二世死后,再次出現弗朗索瓦二世、查理九世、亨利三世三個兒子先后繼位的情況。而在亨利三世遇刺身亡后,死后無子,根據《薩利克法典》王位由最近的男性親屬納瓦拉的亨利所繼承,由此瓦盧瓦王朝結束,波旁王朝開啟。
其實不只是法國,歐洲大陸的其他國家也深受《薩利克法典》的影響,比如雅德維加在繼承波蘭王位時,為了回避《薩利克法典》的影響,無奈玩起了文字游戲,宣布自己是國王,而非女王。
包括此后奧地利王位爭奪戰,也與《薩利克法典》中女性不得繼承王位有直接關系,由此可見歐洲大多數國家在王位繼承上基本都是重男輕女。
而英國之所以出現多位女王,一方面在于英國相對封閉的地理環境,受歐洲大陸政治傳統影響較小,而更主要的還是英國王室經常生不出合適的男性繼承人,尤其是女王集中出現的都鐸王朝,這一現象最為明顯。而另一個女王較多的俄國與英國的情況有些類似,其遠離歐洲政治中心,在文化、宗教、政治上與歐洲大陸異大于同,受《薩利克法典》影響微乎其微,彼得大帝甚至將長子繼承法修改為指定繼承法,無論男女,只要上一任皇帝指定的都可以繼承皇位。
再回到法國,法國歷史上沒有出現女王的原因可以按照時間順序分為三個方面。
一,統治需要。在墨洛溫和加洛林這兩個早期王朝,由于日耳曼蠻族遷移導致的政治分裂格局還沒有結束,國家之間戰爭頻仍,因此需要更為強壯的男性作為政治和軍事上的統治者,內撫諸侯,外御強敵。
二,香火穩定。卡佩王朝時期王朝歐洲政治格局趨于穩定,但卡佩家族相對穩定的繁衍能力,保證了每一代都有合適的男性繼承人,而在大多數文明中王位繼承都是男性優先。
三,《薩利克法典》。從卡佩王朝末期開始,法國王室的香火屢次出現斷絕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避免法國被其他國家尤其是宿敵英國吞并,《薩利克法典》被發現并固化下來,從此將女性從王位繼承順序中排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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