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錘得錘,求抓被抓!
2025年5月13日早晨7點30分,律界知名律師張新年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了一則信息。
“本人就在貴地,你們可就地采取措施,把本辯護人也給抓了,否則爾等必須投降,向法律投降”。
沒想到,張新年律師在發布了這則信息后,他真的被警方帶走了。
3月13日下午,劉錄律師通過朋友圈發信息稱,張新年律師被望奎縣公安局一行13人從綏化市啟悅精智賓館帶走。
求錘得錘,求仁得仁,求抓被抓,莫過于此。
張新年被警方帶走的原因,或許和他近日披露的一起案件信息有關。
這起案件,也被稱為“翻版女輔警性敲詐案”。
5月11日,張新年律師通過微博發布博文稱,“近期擬在黑龍江綏化市望奎縣就一極其惡劣的“地方主官誣告陷害同居女友案”進行社會調研,凡望奎縣對縣域法治建設感興趣的朋友看到此帖,均可私信聯絡,如蒙提供相關線索、建議或其他幫助,將不勝感激!同時本次調研活動所獲取的相關信息或建議,本人將完全根據您的個人意愿,決定是否公開,敬請放心!”
隨后,張新年律師繼續發博文稱,這是一起非常離譜的假案!根本不存在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反而暴露了一個人品低劣、丑態百出、玩弄女下屬后一時擺脫不了情感糾紛便實施誣告,想借助公安機關將女方全家“司法滅門”的地方主官的邪惡形象!難以想象,當今世界,還有如此沒有官德、沒有做人底線了的惡男!
再然后,張新年律師更進一步發博文披露更詳細信息稱,“女下屬遭縣主要主官遭司法滅門,比連云港女輔警案更令人震驚。”
張新年律師發布的博文如果客觀真實的話,對當地的某位主要領導來說,有可能會帶來滅頂之災。
或許是張新年律師意識到發這樣的博文所面臨的風險,所以在5月13日一大早就發博文稱,“本人就在貴地,你們可就地采取措施,把本辯護人也給抓了,否則爾等必須投降,向法律投降。”
張新年律師的這一條博文,是一條對自身安全擔憂,是一條“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兮一去不復返”悲壯的博文。
張新年的擔憂和悲壯,最終變成了現實。
根據經驗判斷,張新年被警方帶走的原因,要么他發布的信息涉嫌尋釁滋事,要么他發布的信息涉嫌污蔑詆毀某主要領導。
作為一名深諳法律條文的知名律師,對其發布信息的法律風險,會沒有著明確判斷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張新年為什么還要發布這樣的博文?
是沖冠一怒為真相,還是對其代理案件的無奈抗議?
該是如來的上西天,該是魔鬼的下地獄。
后事如何,靜待官宣,靜待下回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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