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2025年的春天,郝亞超律師,一位不憚于在法庭上與公訴方交鋒的刑辯人,對著鏡頭,平靜地述說著一個令人心悸的預感:
她可能要被抓起來了。
原因?無非是辦了某個北方城市的涉黑案,曝光了一些事情:
影響了某些人的利益和前途。
這條路,似乎是許多中國刑辯律師的宿命。他們日常的軌跡,本就是奔波于看守所與法院之間,為在押的當事人爭取那一點點法律的榮光。然而,這條職業之路,有時會詭異地分岔:
將律師自己,也引向那冰冷的高墻之內。
郝亞超律師并非第一個嗅到這種危險氣息的人。她的擔憂,像投入湖面的一顆石子,激起的漣漪,映照出無數或明或暗的身影。她給同行留了委托,以防不測,還和前《財經》記者、如今也是律師的徐凱也即徐潛川仔細討論了應對之策。多年前,徐凱憂心自己寫稿太猛會被抓,郝亞超曾許諾做他的辯護人。那一次,徐凱是:
虛驚一場。
如今,輪到郝亞超自己。她對自己,也對鏡頭說,法律上,她是沒問題的。但緊接著,是律師式的冷靜與洞察:
倘若某些力量非要給她織個罪名,那也只能接著。
有朋友勸她低調,莫要節外生枝。視頻一發,滿城風雨,倘若本無事,豈不弄巧成拙?不如先在律師的小圈子里通個氣,留個后手,莫要輕易撩撥那沉睡的巨獸。
郝亞超的回應,則像是一枚精心投下的探路石,帶著幾分自辯,幾分試探,還有一絲不易察覺的黑色幽默。大概是:
倘若人家壓根就沒打算請君入甕,大約也不至于因為一段沒點名沒道姓的碎碎念,就非得把這頂帽子給扣瓷實了不是?
這邏輯,聽上去似乎無懈可擊。
但也可能,只是在風暴來臨前的一種安慰。
那份看似無懈可擊的邏輯后面,緊跟著的,卻是一聲洞穿世事的嘆息,帶著久歷風霜的疲憊,和一絲不易察覺的自嘲:
真等到鐐銬加身,黃花菜都涼透了。
她比誰都明白,有些齒輪一旦開始轉動,就不是誰想停就能停下來的。那里面,沒有撤回鍵。
這些力量敲定的事,豈是自己想改就能改的?
所以,刑辯律師這碗飯,端起來,就得有幾分孤勇。
眼睜睜看著無辜的人被套上枷鎖,還要陪著笑臉去求情、去妥協?那不是她的路數。
誰又真的向往那冰冷的鐵窗呢?
誰不盼著自家院里花開花落,日子過得像杯溫吞水,不起一絲波瀾?
只是,這歲月,這庭院,有時由不得自己。
1
有時候,麻煩的降臨,快得令人猝不及防,僅僅因為幾句話,或者一段本應沐浴在陽光下的真實。這條通往看守所的路,第一道關卡:
往往就是律師的嘴巴和筆桿子。
比如,那句足以載入中國司法名言錄的盤錦檢察官語錄:
收受賄賂不辦事,正說明了相關司法工作人員保證了他們的道德底線。
這話音剛落,將這段高光時刻通過網絡公之于眾的周筱赟律師和聶敏律師,便迅速感受到了來自北方的關照。
聶敏律師,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刑辯人。周筱赟,則是昔日的媒體高手,轉型律師后,筆桿子換成了法條,但那股子勁兒沒變。他們代理了:
遼寧盤錦的滕德榮涉惡案。
庭審是公開的,網絡直播。于是,那句名言便長了翅膀。
很快,跨省抓捕的警笛,劃破了廣州和北京的寧靜。周筱赟先被帶走,幾天后,是聶敏。那頂尋釁滋事的大帽子,不由分說地扣了下來。官方的通報里,真實的庭審視頻,被巧妙地置換成了編造的虛假信息:
指鹿為馬的戲碼,總是在不同的舞臺上,用相似的腔調上演。
數百名律師學者聯署聲援。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卞修全一針見血地質問:
公開庭審的視頻不能放到網上,這是哪家的法律?
這個問題,盤錦方面沒有回答。
近兩個月的羈押后,盤錦市盤山縣檢察院做出了不批準逮捕的決定。理由是,行為的危害,尚未達到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程度。一個尚未達到,為這場風波畫上了一個耐人尋味的休止符。
周筱赟、聶敏獲釋。但檢方的通報里,還順帶提了一句,兩人在執業中存在收費和稅務問題,建議有關部門處理:
敲山震虎,余音裊裊。
一年后,當年主導這場跨省抓捕的盤錦市公安局原局長申海青:
落馬。
官方通報其罪狀之一:
是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這出戲的幕后,似乎又多了幾分值得咂摸的滋味。
而更近一些,在黑龍江望奎縣那家名字雅致的啟悅精智賓館里,張新年律師的遭遇,則更為直接地詮釋了:
禍從真相出的邏輯。
張新年律師,眼里不揉沙子,認準了法條和道理,就敢跟權力掰手腕的法律人。他正在為一位被地方主官誣告陷害的女下屬辯護,并在微博上持續披露案件中的極其惡劣的情節,甚至準備就此進行:
社會調研。
他給這案子的標簽,相當直接:
地方主官誣告陷害同居女友案。
情節?張律師用了兩個詞:
極其惡劣,毀人三觀。
故事的核心要素并不復雜:手握重權的地方主要領導,與其一位用情頗深的女下屬同居。后因領導被傳長期以來同時與多名女性存在不正當關系,情感糾紛爆發:
領導想分手,女下屬要說法。
于是,領導在與單位副職、當地公安局退休人員等人一番密謀后,使出了雷霆手段:
捏造事實,報假案。
目標明確且狠辣,用張律師的話說,是試圖利用司法公器,對女孩子及其父母雙親進行:
司法滅門。
最終,女孩子的父母雖峰回路轉,被檢察院作出了不予起訴處理,無罪釋放。但女孩子本人,卻:
一直被羈押在綏化市看守所。
張新年,正是這位身陷囹圄的女孩子的辯護律師。
他不僅接了這個燙手山芋,還在微博上毫不留情地放話:
有些人太沒有做人底線,太不講法律規矩、政治規矩!嚴重污染了當地的政治生態環境!
社會調研的集結號剛剛吹響。
2025年5月13日,望奎縣公安局的十三名警察:
已經先一步調研到了他的賓館房間。
張新年律師被帶走。理由?官方三緘其口。可能是尋釁滋事,也可能是其他什么更具智慧的罪名。
這條路上,開口說話,有時需要莫大的勇氣。而說出某些不合時宜的真相,則更是將自己置于風口浪尖。張新年律師為當事人走的往看守所的路,與自己走向看守所的路,在這一刻:
詭異地重疊了。
2
有時候,律師們自以為在法律的框架內騰挪閃轉,運用著專業的知識和技巧,卻不知早已觸碰了某些看不見的紅線,或者,被套進了某些看似專業的罪名口袋。
南昌的熊昕律師,大約就遭遇了這樣的迷魂陣。他的故事,主角是刑法第306條——那條被律師們私下腹誹為惡法的:
律師偽證罪條款。
2018年4月,熊昕在看守所提訊室會見涉嫌強奸案的韓某忠:
看守所的墻壁,隔音效果似乎不太好。
隔壁房間,一位名叫張某慶的民警,正在提審另一名嫌疑人。中途,出來透氣時:
張警官恰好聽到了熊昕與韓某忠的談話。
張警官當即推門而入,聲色俱厲地斥責熊昕:
教唆嫌疑人作虛假供述!
一次看似偶然的隔墻有耳,卻像推倒了第一塊多米諾骨牌。五個月后,熊昕律師因涉嫌辯護人偽造證據罪:
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檢方指控他教唆韓某忠編造了五項虛假供述,內容涉及將強奸指控轉化為嫖娼糾紛,以及聲稱遭遇刑訊逼供等。核心證據:
除了那位順風耳張警官的證言,便是嫌疑人韓某忠本人那些翻來覆去、前后矛盾的供述。
一個在押嫌疑人的反復證言,成了懸在辯護律師頭頂的利劍。
熊昕堅稱無罪。他的辯護律師,是北京的周澤和上海的斯偉江。他們的辯護焦點直指要害:監聽律師會見違法,以此獲取的證據不具合法性;韓某忠的供述極不穩定,不足采信;最關鍵的是,刑法第306條規制的是律師對證人的偽證行為,而被告人本身并非刑法意義上的證人:
律師與被告人之間關于案情和辯護策略的溝通,即便涉及改變原有供述,也不應輕易被認定為偽造證據。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也曾撰文指出,律師單純唆使當事人改變口供,與刑法306條所禁止的偽造、毀滅客觀證據如物證、書證是有本質區別的。
在被羈押了整整448天之后,2019年12月5日,熊昕終于盼來了取保候審。又是一年漫長的等待。2020年12月4日,南昌市東湖區法院作出裁定:
準許檢察院撤回對熊昕的起訴。
檢方給出的撤訴理由,頗值得玩味,熊昕的行為: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
不認為是犯罪,但并非宣告無罪。這其間的細微差別,足以讓當事人和法律界品咂良久。熊昕律師,在那條通往看守所的路上,跋涉了一年又三個月。幸運的是,他最終沒有踏進那扇門。
歷史的魅影總在不經意間重現。將時針撥回到2009年的重慶,北京律師李莊的遭遇,更是將刑法第306條的威力展現得淋漓盡致。
李莊為當時的黑社會頭號人物龔某辯護。龔某向他哭訴,稱自己被抓后遭受了慘無人道的刑訊逼供:
懸空吊了八天八夜,遭受毆打、電擊,被迫承認了所有罪行。
李莊準備在法庭上提出非法證據排除,并要求調查刑訊逼供。
他或許低估了,他所要挑戰的,不僅僅是一起個案中的不公。
2009年12月12日,李莊在北京被重慶警方抓捕,押解回渝。官方給出的理由是:
龔某等人舉報李莊教唆其偽造證據、妨害作證。
罪名,正是刑法第306條。
重慶方面對此案的處理,展現了驚人的速度。從李莊被抓到一審開庭:
僅僅18天。
庭審過程中,李莊突然當庭認罪,承認了公訴機關指控其教唆龔剛模編造刑訊逼供謊言等主要犯罪事實。他的辯護律師當場錯愕。他甚至在庭上說出:
我就是為了作偽證,為了欺騙公檢法。
這種近乎自戕式的認罪,讓庭審的對抗性瞬間瓦解。一審判決,李莊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二審開庭,李莊再次配合地認罪,換來了刑期減至一年六個月的判決。然而,就在二審判決宣讀完畢,法槌即將落下之際,李莊突然再次:
當庭翻供,高聲宣布其認罪是受人引誘,承諾給他緩刑卻未兌現,他要繼續申訴。
這認罪——減刑——再翻供的連環反轉,將案件的戲劇性推向了高潮。
當地對此顯然震怒。不久,檢方又以李莊在代理另一起案件中涉嫌教唆偽證為由,提起了李莊漏罪案的公訴:
意圖追加刑期。
2011年4月22日,李莊漏罪案開庭審理。令人意外的是,檢察院在庭審中突然以事實不清、證據存疑為由:
當庭撤回了對李莊的起訴。
又一個出人意料的轉折。
2011年6月11日,李莊在服刑一年半后,刑滿釋放:
他的律師執業證,早已被吊銷。
李莊案,以其極致的戲劇性和悲劇性,成為了中國刑辯律師執業風險的一個縮影。多年以后,隨著刑訊逼供問題逐漸被揭露,人們回看李莊案,才更能理解他當年的堅持與孤勇。
這些案件,無論是熊昕的情節顯著輕微,還是李莊的認罪與翻供,都像是這條路上精心設置的迷障。律師們在其中穿行,稍有不慎,便可能:
從法律的運用者,跌落為被專業罪名鎖定的囚徒。
3
在這條通往看守所的路上,除了那些明面上的法律條文,還潛藏著更多不可言說的秘密和看不見的手。當律師的辯護觸動了某些固化的利益格局,挑戰了某些不愿被揭開的黑幕,或者僅僅是因為不配合某些既定的劇本,他們就可能從法律的守護者:
瞬間變為被維護秩序的對象,被整治的目標。
張新年律師在望奎的遭遇,便是最新的例證。他試圖揭開地方主官誣告陷害同居女友案的蓋子,甚至準備進行社會調研,結果,調研還沒開始,人先被請進了公安局。那只U盤里的病毒,以及被剪輯過的訊問錄像,都暗示著有一只手,在精心地操控著什么:
U盤里的電腦病毒好辦,一鍵清理。可有些病毒,藏得深,殺不盡,還總想讓你也中毒。
郝亞超律師在視頻中的擔憂,也源于此。她代理的北方城市涉黑案,曝光了一些事情,影響了某些人的利益和前途。這輕描淡寫的一句,背后可能牽扯著盤根錯節的地方勢力和不為人知的交易。當律師試圖將這些暴露在陽光下時,危險便如影隨形。
她深知:
某個機關的決定一旦做出來,你再想讓他們收回成命很難。
這不僅僅是法律程序的問題,更是權力運作邏輯的體現。在某些地方,權力可以輕易地壓倒法律,可以將黑的說成白的:
將舉報者打成尋釁滋事,將辯護律師變成共犯。
這條路上的風險,有時并不需要一個明確的刑事罪名。一些律師,可能僅僅因為代理了敏感案件,或者在公開場合發表了某些不合時宜的雜音,就會遭遇來自各個層面的壓力:
被抓往看守所、被警告、被行業協會處分、被司法行政部門卡年檢、被吊銷執業證書……
這些名字,以及更多未能在此一一列舉的名字,他們共同構成了中國刑辯律師群體在特定時代背景下,艱難跋涉、負重前行的真實寫照。
他們中的許多人,正如郝亞超所言,只是在堅持做正確的事情。當事人有無罪的證據,他們就不能昧著良心去做:
妥協式的辯護。
他們試圖用法律賦予的權利,去撬動那些看似堅不可摧的壁壘,去挑戰那些早已習以為常的潛規則。
他們在會見當事人時,要時刻提防著無處不在的耳朵,擔心自己的每一句話都被錄音、被斷章取義。
他們在調查取證時,要小心翼翼,生怕一不留神就踩進別人預設的陷阱,被反指為引誘、強迫證人。
他們在閱卷時,要費盡心力,才能爭取看到那些可能被刻意隱藏的關鍵卷宗,對抗郝亞超所批判的:
刑事案卷神秘主義。
他們在法庭上,要鼓足勇氣,提出非法證據排除,與強大的公訴機關激烈交鋒,指出司法程序中的種種瑕疵與不公,哪怕明知這會得罪人,會招致報復。
他們中的一些人,還選擇利用社交媒體這個有限的窗口發聲,揭露司法不公,普及法律常識,回應公眾的關切。
這些在尊崇法治的社會里,都應是:
一個律師最基本、最正當的執業行為。
但在某些特定的時刻和場域,這些行為,都可能變成一塊塊沉重的石頭,鋪就那條令人不寒而栗的,通往看守所的路。
4
郝亞超律師的視頻,像一枚投入死水的石子。
她說,她不希望被抓:
他們無非是想讓我退出辯護嘛。
一語道破。
當辯護礙了事,當律師的聲音刺了耳,那么,讓聲音消失,便是最便捷的路徑。
至于用什么名目,偽證?尋釁?還是別的什么新詞兒:
那不過是道具。
她甚至覺得,自己被抓:
對案件反倒是好事,能引起關注。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這福,代價是自由。這禍,底色是荒謬。
從盤錦的名場面,到南昌的隔墻有耳,從李莊的山城魅影,到張新年的賓館奇遇……
劇本在循環,地點在變換,演員在更迭。
內核卻出奇地穩定。
是法條出了問題么?
刑法第306條,為律師特制的利劍。新增的虛假訴訟罪,也成了順手的新工具。
但法條是死的:
是運用法條的人,和驅動這些人的無形之手,賦予了它們生命。
而將整個刑辯律師群體,都置于通往看守所之路的陰影下……
這板子未免太重,也太精準。
熊昕案,一次偶然的隔墻有耳,一名律師失去自由448天。
若非輿論喧囂,辯護堅韌,那句不認為是犯罪的撤訴理由,會否變成一紙冰冷的判決?
我們也不敢深想。
這條通往看守所的路,對中國的刑辯律師而言,與其說是一條實體的路,不如說是一種彌漫在執業環境中的:
氣壓。
它讓你時刻警醒,讓你在每一次較真前都不得不掂量代價:
自由,名譽,整個職業生涯。
郝亞超律師在視頻的最后說:
堅持做正確的事情,良心上是心安的。
這話聽來有幾分悲壯。
在一個本應由法律彰顯正義的場域,堅持做正確的事,竟需要如此強大的內心,和承擔莫測風險的勇氣。
這究竟是律師的高光時刻,還是法治的尷尬一瞬?
或許,答案早已寫在那些卷宗的塵埃里,寫在那些冰冷的鐵窗的銹跡上。
歷史,從不輕易給出答案。
它只是默默地,記錄下每一聲嘆息,每一次掙扎。
寫于2025年5月14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