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達摩財經(jīng)
5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紫光集團原董事長趙偉國貪污、為親友非法牟利、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對被告人趙偉國以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萬元;以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趙偉國違法所得返還被害單位。
經(jīng)審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趙偉國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與特定關系人李祿媛共謀,由李祿媛實際控制的公司低價購買原本應當由紫光集團購買的房產,獲取房產溢價利益,非法占有國有資產價值人民幣4.7億余元。
2014年至2021年,趙偉國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等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盈利業(yè)務交由李祿媛等特定關系人經(jīng)營,或者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向李祿媛經(jīng)營管理的公司購買代建管理服務,造成國家直接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8.9億余元。
2019年,趙偉國還指使其實際控制的上市公司董事,將公司項目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租賃給李祿媛實際經(jīng)營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4645萬余元。
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趙偉國的行為構成貪污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趙偉國貪污數(shù)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為親友非法牟利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亦應依法懲處,并與其所犯貪污罪并罰。
鑒于趙偉國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部分為親友非法牟利犯罪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事實,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具有自首情節(jié),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到案,且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對其所犯貪污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zhí)行;對其所犯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趙偉國出生于1967年4月,畢業(yè)于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在經(jīng)歷幾份工作后,趙偉國在1993年重返清華大學攻讀通信碩士學位,同時在紫光集團兼職擔任工程師。
積累了多年技術與管理經(jīng)驗后,趙偉國2004年創(chuàng)辦北京健坤投資集團并出任董事長。2009年,紫光集團陷入經(jīng)營困境,趙偉國攜健坤集團入股紫光集團并先后出任總裁、董事長。
趙偉國操盤紫光集團后,在芯片行業(yè)發(fā)起了一系列收購,一度被媒體稱為“半導體并購巨人”。
在一系列并購的作用下,使得紫光集團累計負債規(guī)模過大。2020年11月,紫光集團出現(xiàn)債券違約,引爆債務危機。次年,公司進入破產重整程序。2022年,紫光集團原兩大股東清華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健坤投資集團全部退出,趙偉國不再擔任公司董事長職務。
2023年3月,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通報,國家監(jiān)委對趙偉國進行了立案調查,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ND?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