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戰場逃兵,在地窖藏身,在文聯座談會上鼓掌。
他謄寫《楚辭》,也在巖洞里燒紅烙鐵。
他活過一次死刑,卻沒逃過第二次。
——《壹》——
從軍閥幕僚到“湘西王”
1951年春,湖南芷江羅巖山下,一具身穿美式夾克的男尸被發現,死者左臉一道刀疤,正與通緝圖上人像重合。
地方武裝封山驗尸,圍觀者眾,尸體身份迅速確定:楊永清,通緝榜頭號人物,已故。
所有人松了口氣,但追溯回1930年代,楊永清的出現并不起眼,他出身湖南芷江縣一個破落書香世家,父親教私塾,母親靠賒米養活七個孩子。
他是老三,最聰明,也最早學會說謊。
1926年,他以“識字”之名混進陳渠珍的部隊,開始抄寫軍令、編寫布告,第二年被派往湖北武昌“隨營補習班”,半年后返回,已自稱“書記官”。
沒人查,他也不怕查,因為他寫得一手漂亮楷書,善于察言觀色,在軍營里混得如魚得水。
1937年,他隨部赴南京,名義上參戰,實為監視其他軍官,他的營房從未進前線,武器卻奇跡般增加。
有人懷疑他私吞軍餉,他反駁:“我們沒有打仗,武器當然完整。”沒人能駁倒。
南京淪陷前夜,他帶領兩個排突圍,不是向南,而是向西,繞道回到湖南沅陵,沒人追責,那時亂。
他趁亂接管一處棄置的軍火庫,聲稱“上級授意接收”。
幾百條槍、一箱箱子彈,從此成了他發家的第一桶金,與此同時,他與地方流氓頭子勾結,開始插手當地鴉片交易,沅水流域本就是煙土中轉地。
他不種,也不煉,只靠騾隊運輸收取“保費”,每月三十匹煙土,一匹就是五十斤。
1944年,抗戰中期,國軍抽調主力北上,他趁機拉起“地方保安團”,共計八個中隊,每隊配武裝騾夫兼護衛。
出行穿制服,配美制卡賓槍,連印章都仿照正規部隊制式。
1949年春,解放軍南下,他并未撤退,他選擇留下,選擇“兩頭下注”,表面上,他接受解放軍湘西指揮部招安,自稱“人民自衛軍”。
暗地里,他又給白崇禧去信,請命“第六縱隊司令”職務。
兩邊都批了,他笑著說:“大家都想用我。”他配合解放軍“剿匪”,每次交出老舊漢陽造步槍幾十條,槍是假的,槍栓早被他泡在醋缸里銹壞。
而地下糧倉中,藏著三百支擦得锃亮的美制沖鋒槍,堪比一個加強連,他沒說。
——《貳》——
尸體里的漏洞
1951年3月,一個風大的午后,羅巖山澗,一具男尸橫躺水邊,尸體穿著飛行夾克,腳蹬美軍作戰靴,臉上刀疤明顯,識別小組認定:楊永清,死了。
報紙頭版掛出消息,剿匪指揮部發布通電,數日內,全州慶功。
但法醫沒那么快下結論,第一,尸體胃部殘留苞谷酒,這是問題,楊永清長期對酒精過敏,傳言只要半兩白酒就會嘔吐。
多位舊部證實:“從不飲酒。”胃中酒精含量說明,此人死前大量飲酒。
第二,致命傷為7.9毫米步槍彈,角度從后腰斜上穿入,軍械專家識別為日軍“三八式”槍械口徑,問題是,楊永清從未配備這種武器。
他長期使用美制M1卡賓槍,跟隨者皆知:“他最信卡賓槍,連床頭都放一支。”
第三,牙齒問題,尸體齒縫中殘留嚼過的玉米芯渣,正常,但驗牙時發現,牙齒整齊完整,未見脫落,而楊永清呢?
因多年抽旱煙,早年牙已脫光,僅剩兩顆殘牙,咀嚼靠假牙,早在1948年就被拍下照片佐證。
調查組沉默了三天,第四天,結論被悄悄撤回,那不是楊永清,真正的楊永清,正在靖縣寨牙鄉的一處老窨子屋中藏匿。
這屋三面環山,一面臨水,地窖連著山洞,外人看不出。
他不躲地牢,他用地牢,里面有床、有字臺、有燈芯臺燈,還有一口密碼本,密碼本改裝自《康熙字典》,某些頁角被剪去,背面寫有編號,每個編號代表一段電文。
他用鋼筆細細謄寫,每封電文用碘酒熬成隱墨,抹在香煙紙上,傳遞給地下接頭人。
屋后有狗,屋前種了一畦青菜,沒人想到,這里藏著一個“死去”的人,夜晚,他收聽短波電臺,記下坐標與空投口令。
他從洪江“德泰祥”商號的后廚門,進入地下通道,拿走物資,再悄悄回到山中。
他偽裝身份,假扮省文聯采風干部,進入黔陽專區干部培訓班,填表自稱“楊永成”,老家永興,籍貫湖南,參加小組討論,寫稿,朗讀。
在“入黨志愿書”中,他寫下:“愿為湘西文化事業奉獻終生。”
他還寫詩,發表在內部油印刊物上,題目叫《沅水清,春來早》,他曾殺人無數,剝皮、烙刑、碎骨,而他用最溫柔的語氣說:我愛這片山河。
——《叁》——
地窖里的炸藥與新娘
1952年6月,芷江城內,端午節將至,人們忙著包粽子,楊永清卻在地下室里裝炸藥,他已經潛伏一年零三個月。
身份始終未被識破,白天是“文化干部”,晚上是“地窖將軍”。
他寫報告、印傳單,還用毛邊紙謄抄舊軍隊的兵站圖,他計劃發動一場暴動,起義時間選在端午節,那天人多,熱鬧,混亂,正好掩護行動。
目標:沅水大橋。
那是一座由美軍修建的鋼結構橋梁,連接芷江與懷化,全長280米,是湘西交通大動脈,他要炸斷它。
500斤炸藥,藏在木炭袋里,從四家糧店逐日調集。
保險絲用的是棉布燈芯,點火器由三節電池連線組裝,一切都準備好了,他甚至為撤退設計了“新娘計”,讓一名女信徒假扮出嫁之人,用紅布花轎將他藏在棺材樣的嫁妝箱里。
“新娘隊伍”將在清晨五點,從寨牙鄉出發,穿越橫嶺,過富團渡口,向通道縣方向逃走。
路程三十里,沿途山坳密林,難以搜查,但他低估了小孩的眼睛,就在計劃實施前三天,他路過靖縣第四小學門前,想蹭口水喝。
一名小學生攔住他:“你臉上怎么有個疤?”
楊愣住,那是他年輕時被匪徒劃傷的痕跡,后來他一直靠胡須遮掩,偶爾剃凈,就很明顯,孩子接著說:“你是不是報紙上那個‘司令’?”
操場上,幾十雙眼睛看過來,他立刻轉身,但太遲了。
孩子跑去報告值周老師,當天傍晚,鄉治保主任悄悄打電話到黔陽專區公安處,三天后,靖縣駐軍悄然集結。
——《肆》——
楚辭里的子彈
1953年1月12日凌晨,靖縣艮山口鄉,地主周家老宅被團團圍住,戰士們沒有喊口號,也沒有槍聲,只有腳步,壓著雪地。
楊永清當時正坐在屋內謄寫《楚辭》。
案頭放著一盞煤油燈,一本舊書,書頁間夾著一張信紙,上面寫著:“今夜風急,恐有變故。”他聽見外面有動靜,拔出勃朗寧手槍,他不想投降,槍口對著門,手已扣扳機。
他開了第一槍,子彈打在門框上,第二槍卡殼,手槍護木上刻著四個字:“永清佩用”。
士兵沖進來時,他被按倒在桌上,他還掙扎,他喊:“我不是!”但眼神暴露了他,他的眼睛有個特征,右眼微斜,眨眼時輕顫,舊部記得,檔案記得。
槍被繳,手被銬,他被押往芷江。
1月20日,公審大會召開,地點在芷江體育場,寒風中,兩萬多人圍滿看臺,天灰,云低,大會進行到一半,烏云壓頂,雷聲大作,暴雨傾瀉而下。
他沒有說話,他被架上刑場,那是1947年他親手活埋12名挑夫的地方。
人群中有人喊:“就是這里!就是這個人!”五聲槍響,雷鳴中分不清是哪一邊更響,死后,他的遺物被交給湖南省檔案館封存。
共三樣:一根鑲翡翠的旱煙槍,一只微型美制發報機,一本《曾文正公家書》,書頁間貼有便簽紙。
其中一頁上寫著一句話: “每聞窗外貨郎吆喝聲,便想起母親賒米送我進私塾的光景。”那個寫楚辭、抽旱煙、炸橋梁的人,終于沒能活過這場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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