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將針對貴院的司法建議,在日常對物業服務管理工作日常巡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管理風險意識,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嚴格履行物業服務企業職責做好設施設備管理及維護工作。” 近日,英德某部門在收到英德法院發出的司法建議后,在復函中提到。
這是因什么案件引發的?為何要發出司法建議呢?
尾隨出小區被撞引糾紛
法官現場勘察明事實
事情還要從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說起。
阿煜是某小區的業主,其母親陳某共同生活在該小區。2023年10月2日,陳某跟在他人后面出涉案小區,在經過出口門禁時,被自動閉合的電動門撞倒在地,導致其受傷住院,并被診斷為左股骨粗隆間骨折。事發后,陳某的兒子阿煜多次與小區物業公司協商,但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遂將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易典兵收案后,為進一步核實具體情況,聯系上雙方當事人,一同到實地進行勘察。經勘驗發現涉案小區的大門為柵欄式鐵門,業主出小區需主動按出口端的電動按鈕,電動門自動向內打開,自動閉合時長約10秒鐘,且開合過程中無緩沖功能,一般情況下處于無人值守的狀態。同時,在正門出口端鐵門上以及電動按鈕開關附近貼有“小心夾傷、請勿尾隨”等告示。
“我們這邊有貼標語,加上這鐵門在我們物業接手前就已經安裝好了,要是有什么安全隱患應該和我們關系不大吧?”說完,物業公司負責人將鐵門的安裝資料拿了出來。
“你們管理小區,大門屬于公共設施,現在大門有安全隱患,導致我媽骨折躺床,和你們物業沒關系?不用擔責?那我們業主每個月還交那么多物業費干嘛?”阿煜激動地說道......
眼看現場氣氛愈發緊張,易典兵趕緊將雙方分開,并安撫雙方的情緒?!按蠹叶祭潇o,吵架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我們會好好調查清楚,給大家一個交代?!?/p>
“小物業”關乎“大民生”
厘清責任很重要
回到法院后,易典兵想到盡管此案只是一名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糾紛,但物業問題涉及的是眾多業主的“民生問題”,需全面厘清責任,依法平衡各方利益。
于是,易典兵再次翻閱了勘察現場的材料,并仔細查閱物業管理的相關資料,隨后又與辦理此類案件的老法官進行了深入細致地研討,他的思路也漸漸清晰起來:盡管小區的公共設施設備并非物業公司安裝,且產權屬于業主,但物業公司在進駐管理后,有義務保障和維護各設備的良好運行,并及時消除已發現的或者潛在安全風險。
經審理,法院認為該案造成陳某受傷的主要原因是物業公司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對涉案電動門遇阻無法緩沖的安全隱患未消除,亦未對業主正確使用電動門進行相應的說明和引導,故應對陳某的涉案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此外,陳某屬于行動緩慢的老年人,其在有明確提示告知的前提下,未遵行親自按電動門開關,仍尾隨他人走出大門,其自身對事故的發生亦有相應的過錯。但該過錯行為并非損害結果發生的主要因素。物業公司在提供物業服務的過程中,存在安全保障義務重大過失,該行為系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故法院依法判決物業公司對陳某的損失承擔80%的賠償責任,賠償2萬余元。
“向前一步”暖民心
司法建議助推物業管理提質增效
案子雖然結了,但如何避免類似的案件再次發生,易典兵經與同事探討,以及對相關案件的分析,發現和本案類似的物業糾紛案中,大部分物業公司缺乏管理風險意識,這不利于物業行業健康發展。
為提升物業公司規范化經營和管理能力,維護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共同創造美好家園,易典兵決定通過發放司法建議的形式“堵塞”漏洞。
“建議相關職能部門督促物業公司對小區公共設施設備進行安全自查、對小區業主規范使用公共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引導和提示工作;督促提高物業公司的管理風險意識,積極購買物業管理責任保險,以盡量降低物業公司在管理過程中潛在的責任風險損失......”
該司法建議發出后,有關責任部門積極回應,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進行研究,對存在問題進行梳理和整治,向全市物業服務企業發出關于提醒做好物業管理區域設施設備管理及維護的通知,并組織有關物業公司座談,及時通報相關案件,要求物業公司深刻吸取教訓,在保障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項設施設備方面嚴格履行職責,服務保障業主的權益,實現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通訊員:謝秋君 黃國賢
編輯:羅雯婕
校對:趙彩紅
審核:肖珍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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