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作家毛姆出版于1915年的長篇小說《人性的枷鎖》。也不知是什么緣故,毛姆是我身邊許多熱愛文學(xué)的朋友喜歡上的第一位外國作家。我自己也是如此。究其原因,我猜總也有這么兩點。其一是毛姆的作品很好讀,文字樸素,語句接近口語,故事講得輕快又引人入勝,教人捧起書來,不知不覺就讀了上百頁,一點負(fù)擔(dān)感也沒有。而第二點原因似乎更重要,毛姆看人的眼光老辣尖銳,筆鋒譏誚,他塑造人物時,總不忘添上幾筆,在乍看起來有些平淡的角色身上開一個小口子,露出里面的虛榮、羞怯、狡猾、尷尬,種種不常顯露在人前的心理。這讓他書里的角色一下子活了起來,故事也真了起來。讀毛姆的書,聰明的讀者往往能在書中某個角色身上突然看出自己,或是自己熟識的人的影子,仿佛書面反射了我們的目光,直射進(jìn)內(nèi)心的角落里。那種感覺讓人過癮,也讓人心驚。
熟悉毛姆的讀者多半知道關(guān)于他的一則談資:毛姆常被稱為“二流作家”,這實際上是他給自己的評價。據(jù)說有一次,有位作家請毛姆幫他給新書寫篇序言,毛姆提了個條件,要跟他打一局橋牌。這局牌自然是毛姆贏了,他得意地說:“我這個人,打牌和寫作都是差不多的水平,屬于二流里面拔尖的。”打這以后,“二流作家”這個頭銜就漸漸成了喜歡毛姆的讀者之間的一個暗號。毛姆說自己是二流作家,這倒也不完全是謙辭。他眼中的一流作家是巴爾扎克、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之流,他說這些人的眼光能夠“看透磚墻”,而自己只能看明白眼前的東西,不過,和更多的什么都看不明白的作者比起來,這已經(jīng)夠了不起了。
我是很愛讀毛姆的書的,至少譯成中文的都看過一遍,所以在這兒想替他辯白兩句。我當(dāng)然也崇敬陀思妥耶夫斯基,但他剖析人性深入到了骨髓里。像《罪與罰》那樣的書,動輒幾千字人物在內(nèi)心里掙扎的獨白,跟著讀下去,讀得人心里天崩地裂。而毛姆的尖刻里卻還保留著英國紳士的體面。他只是揭開人心的一角指給你看看,狡黠地一笑,就接著把故事講下去了,好像知道多說一句都會讓讀者難堪。這種恰到好處的分寸感顯出了智慧卻不至于殘酷,邀請讀者做窺探人性的同謀,又不至于掉進(jìn)內(nèi)心的深淵,這是毛姆的本事。因此,假如你看書不圖深深地參透什么,只為獲得一點雅致的趣味,那毛姆的書很可能就是最合適的讀物。作為洞察人心的高手,毛姆也很清楚自己的定位,這種清醒再加上務(wù)實的態(tài)度,讓他成了20世紀(jì)最暢銷的作家之一。
《人性的枷鎖》是毛姆最長的一部作品,翻譯成中文,是將近60萬字的長篇。這個書名取自哲學(xué)家斯賓諾莎的《倫理學(xué)》,按照原本的定義,指的是一個人,盡管擁有明辨是非的知識,卻受限于本性,終究會對世界做出錯誤的認(rèn)識,并在行動中疏漏百出。換句被用得有點俗氣的話,就是“懂得很多道理,卻還是過不好這一生”。這個總也過不好生活的主人公名叫菲利普。從各種意義上講,菲利普都極像是毛姆在文學(xué)世界里的一個分身。有人干脆就說《人性的枷鎖》就是毛姆換了個名字的自傳。對此,毛姆的解釋是,“自傳”倒不至于,但菲利普的確是以自己為原型設(shè)計的角色。這也是《人性的枷鎖》這本書的一個看點,你能從主人公的言行中看懂他背后的作者理解世界的方式。這很有趣,對理解毛姆其他的作品也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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