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裁判文書網獲悉,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對一起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作出一審判決。經鑒定,涉案8只鷯哥、3只畫眉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按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評估標準,總價值達5.5萬元。最終,歐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違法所得1.7萬余元予以沒收。
▲(資料圖)鷯哥圖據視覺中國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起,歐某某在鄭州市金水區沙口路鳥市經營寵物店,在明知鷯哥、畫眉系國家保護動物的情況下,仍出售鷯哥、畫眉等鳥類。2023年3月至2024年5月期間,其多次向多人售賣鷯哥、畫眉、烏鶇等鳥類,交易記錄涉及微信轉賬金額超過1.7萬元。
2024年10月14日15時許,歐某某在河南省駐馬店市平輿縣楊埠鎮陳凡村委尤莊村被民警抓獲。
▲(資料圖)畫眉圖據視覺中國
案發后,公安機關追回鷯哥8只、畫眉3只、八哥2只、烏鶇2只、棕背伯勞1只。經鑒定,8只鷯哥、3只畫眉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八哥、烏鶇、棕背伯勞等被列入《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令第46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方法》,1只鷯哥整體價值為5000元,1只畫眉整體價值為5000元。歐某某出售國家保護的珍貴野生動物系鷯哥8只、畫眉3只,涉案價值共計為人民幣5.5萬元。
據歐某某的供述,其多次掏鳥窩捕鳥、支網逮鳥,多次向他人出售烏鶇、勞伯、八哥、畫眉、紅脅繡眼鳥等,與公訴機關指控事實一致。多名證人證實了歐某某捕獲、收購、運輸、販賣鳥類的事實。
據法院查明,依據《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方法》第七條規定,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價值,按照同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的百分之五十執行。歐某某非法獲利共計1.7萬余元,現已主動退出。
歐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并主動退出違法所得。法院綜合考慮其坦白、初犯等情節,依法從輕判處。辯護人提出的“適用緩刑”請求未被采納,法院強調其行為對野生動物保護造成實質危害。
法院認為,歐某某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野生動物,其行為已構成危害珍貴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歐某某已退出的違法所得1.7萬余元依法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
目前,追回的野生動物已移交鄭州市林業局救護站。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明平
編輯張尋 責編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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