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治瞭望(石寶恒 杜金明)近日,接到浙江亞東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東公司)法人代表陳增國反映,稱亞東公司在2023年3月2日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以1030萬元競拍價格取得破產人臺州斯美特鞋業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溫嶺市溫嶠鎮張老橋村的土地使用權,并付清了全部拍賣款項。亞東公司多次要求溫嶺市自然和規劃局依據溫嶺市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予以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逾兩年時間未予辦理。
據了解,2023年5月11日,溫嶺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18)浙1081破18號之五《民事裁定書》,裁定【國有土地使用證號:溫國用(2007)第L5834】土地使用權歸亞東公司所有。并向溫嶺市自然和規劃局作出了(2018)浙1081破18號之五《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溫嶺市自然和規劃局協助將上述土地使用權過戶到亞東公司名下。同時明確上述土地使用權原有的查封裁定和本次成交而消滅。
亞東公司及破產管理人多次持溫嶺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上述相關法律文書,去溫嶺市行政服務中心溫嶺市自然和規劃局的不動產登記窗口辦理過戶手續,也正式函請溫嶺市自然和規劃局協助辦理。然而溫嶺市自然和規劃局拒不履行溫嶺市人民法院(2018)浙1081破18號之五《民事裁定書》和(2018)浙1081破18號之五《協助執行通知書》的內容,至今未予辦理亞東公司的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亞東公司就此事件向媒體反映,2024年11月,我們前往溫嶺市自然和規劃局,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答復說:讓相關科室予以答復并聯系亞東公司辦理相關事宜,溫嶺市自然和規劃局并于2025年1月6日出具了《再次請求協助辦理不動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函》的復函。
亞東公司認為,溫嶺市自然和規劃局復函中提及的溫嶺市當地試行辦法,告知亞東公司辦理申請預告登記是溫嶺市試行的服務創新舉措,要求亞東公司申請辦理預告登記。亞東公司法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辦證時間是2007年6月,不適用溫嶺市的試行新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法發[2004]5號)第三條: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在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土地使用權、房屋時,不對生效法律文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進行實體審查。國土資源、房產管理部門認為人民法院查封、預查封或者處理的土地、房屋權屬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審查建議,但不應當停止辦理協助執行事項。第五條:人民法院查封時,土地、房屋權屬的確認以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登記或者出具的權屬證明為準。權屬證明與權屬登記不一致,以登記權屬為準。在執行人民法院確認土地、房屋權屬的生效法律文書時,應當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所確認的權利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變更、轉移登記手續。溫嶺市自然和規劃局既沒有向溫嶺市人民法院提出審查建議又不予協助辦理亞東公司法拍土地使用權過戶。亞東公司同時認為,地方性法規是不可以對抗國家的法律法規。
況且,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和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0)57號文件中有關“加強司法銜接和部門銜接。加強涉地司法處置工作銜接,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積極主動協助司法機關做好相關工作,對涉及建設用地使用權司法處置的案件,及時向法院提供所涉不動產的權利狀況、原出讓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情況、土地開發利用現狀等。司法處置土地可進入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交易。涉及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處置的,應先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書面意見:涉及以“標準地”出讓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處置的,由監管協議執行單位出具書面意見。加強涉地資產處置工作銜接,有關單位在國有資產處置時涉及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的,應征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意見,并將宗地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當事人。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涉及國有資產的,應取得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同意轉讓的批復文件,按照國有資產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文件對“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標準地”出讓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外的用地未作要求。溫嶺市自然和規劃局的試行辦法與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和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實施意見》存在差異。
法律專業人士認為,法拍結束后應做到以下方面:獲取法律文書。競拍成功后,法院會出具拍賣成交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提交過戶申請。攜帶法律文書和相關證件(如身份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等),到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審核與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會核對材料,撤銷原產權登記,并為買受人辦理新的不動產登記證。領取新產權證。審核通過后,憑受理回執領取新的不動產登記證。
就本案而言,2021年5月17日溫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復函”給臺州斯特美鞋業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中未提及溫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溫政辦發【2022】13號文件中有關受讓方要與屬地鎮街、開發區簽訂《產業項目提質增效協議書》的內容。另外,法院的《拍賣公告》中也未提及。所以溫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現在要求受讓方與溫嶠鎮人民政府簽訂《產業項目提質增效協議書》后再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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