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發揮示范區的示范引領作用,5月16日,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發布跨省域綜合性協同立法、行政執法跨省域“類案參照”、跨省域警務協作、跨省域功能區開發建設管理、清單式項目化壓茬推進公共服務共建共享5項經驗。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目前示范區已形成154項制度創新經驗,其中57項向全國推廣。
跨省域綜合性協同立法
為加強示范區建設法治保障,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以下簡稱兩省一市)協同制定施行《促進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高質量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聚焦規劃建設、生態環境、創新發展、公共服務等領域對一體化高質量發展作出明確規定。《條例》由兩省一市共同起草、共同調研、共同修改并同步審議、同步通過、同步實施,是2023年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明確可以根據區域協調發展需要協同制定地方性法規后,首個出臺的跨省域、綜合性立法項目。《條例》制定過程中,兩省一市兼顧剛性約束和鼓勵引導,一方面將行之有效的改革創新成果上升為法規,固化聯合河湖長制等經驗做法,并對政府間協議等作出明確規定,另一方面通過規定相應的授權性、支持性、鼓勵性條款,保障示范區探索更深層次改革創新于法有據。
行政執法跨省域“類案參照”
為營造示范區透明穩定可預期的行政執法環境,促進上海市青浦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以下簡稱兩區一縣)重點領域行政執法標準趨同,增強群眾和企業公平感和滿意度,示范區遴選區域內行政執法典型案例,由兩區一縣參照執行。兩區一縣行政執法部門針對高頻多發、容易產生執法偏差、需要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模式等10種情形,篩選已辦結并具備法律效力的案件,報送本級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跨區域聯合審核,目前已在處理工業企業違法排污、車輛超限超載等方面形成18個典型案例。兩區一縣行政執法部門處理與典型案例類似案件時,在不違反上位法的前提下,作出基本相同的處理決定,有效壓縮了行政執法裁量權的彈性空間。
跨省域警務協作
為解決省際毗鄰地區社會安全治理難的問題,示范區創新跨省域警務協作模式,優化區域警務資源配置,共同維護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兩區一縣公安機關建立省際毗鄰地區“就近接警”模式,緊急警情發生時由距離事發地點最近的警力第一時間響應處置,后續再根據管轄權進行案件移交,有效提高警情應急處置效率。成立示范區警務合作中心,共享兩區一縣線索信息,針對跨省域重點案件實行聯合指揮、聯合辦理。在毗鄰地區建立多個跨省域聯勤檢查站,整合兩區一縣多警種力量,對重點路段、水域、交通節點進行全天候聯合查控,有效打擊跨省域違法犯罪活動。
跨省域功能區開發建設管理
為高標準推進示范區跨省域共建區域(位于兩區一縣毗鄰處,面積35.8平方公里)建設,打造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的功能樣板,示范區加強統籌謀劃和整體推進,建立一張藍圖管全域、一個平臺管實施、一個主體管開發、一套標準管品質、一體化治理促發展的“五個一”開發建設管理體制機制。制定共建區域專門的國土空間詳細規劃,作為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核發規劃許可的法定依據。成立水鄉客廳開發建設指揮部,常態化靠前協調重大事項。組建兩省一市同比例出資、同股同權的開發公司,承擔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生態環境治理等項目。聚焦環境衛生、公共綠化、應急管理等7個重點領域,制定共建區域管理運營系列標準。每年制定重大項目建設計劃,建立土地總控和會商機制,為共建區域開發建設提供一體化治理保障。
清單式項目化壓茬推進公共服務共建共享
為循序漸進推進公共服務跨省域共建共享,增強公共服務政策協同性、可持續性,示范區實行公共服務共建共享項目“儲備—實施—評估—更新”全周期管理,滾動制定實施項目清單。示范區執委會會同兩區一縣對照兩省一市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針對群眾需求較為迫切的事項,梳理出有條件實現標準趨同或服務聯動的項目,形成項目儲備庫。兩區一縣在充分考慮本地區財政承受能力的基礎上,經磋商平衡后制定形成項目清單并聯合印發實施。建立清單跟蹤評估機制,定期總結實施成效和存在問題,結合群眾跨省域就業、居住等新需求,動態更新清單項目。目前,示范區已推出5批清單,包括63項內容,涵蓋教育、醫療、養老、文化旅游、政務服務等重點領域。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龍秋利
(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行委員會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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