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所有權推動了數百年來的創新和經濟增長。虛擬財產和數字權利的價值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因為它將激發下一波創造力和機遇。
關于數字產權、版權、知識產權、開放元宇宙、人工智能和無形價值的討論。
當我參加會議和類似的公共活動時,幾乎總會有人問我,加密代幣(無論同質化還是非同質化)如何擁有價值,即使它們是虛擬的,并不存在于現實世界。這是一個令人驚訝的常見問題,尤其是在一對一交流中。
NFT 和加密貨幣等虛擬對象既是數字化的,又是無形的;它們的存在并不基于現實(物理)世界,并且(與數字貨幣不同)它們通常沒有現實世界機構的支持。
對于開放元宇宙(具有真正的數字所有權特征的 Web3 去中心化互聯網)而言,擁有價值(具體來說,是貨幣價值)的能力至關重要。
我最近在接受CNBC采訪時深入探討了虛擬的價值,這可能對一些讀者很有幫助。我想結合一些歷史背景,更詳細地討論一下這個話題。
在討論現實世界中不存在的事物是否具有真正的貨幣價值時,重要的是要記住,無形的東西 已經具有幾個世紀的價值;關鍵是所有權以及與所有權相關的利益。
思想所有權如何創造現代世界
現代工業和創新型經濟的最重要基石之一是三個多世紀前在英國制定的,其全稱是《一項鼓勵學習的法案,在該法案中提到的時期內,將印刷書籍的副本授予作者或購買者》。
該法案也被稱為《安妮法令》和 1709 年(或 1710 年)的《版權法》,它規定特定作品的作者(而非出版商)才是其合法所有者,從而為現代版權法和知識產權法奠定了基礎。
該法規標志著歷史上的一個關鍵時刻,它區分了創作者和發行者,就像我們今天區分創作者(藝術家、作家、音樂家等)和發行其作品的平臺(Netflix、Medium、Spotify 等)一樣。
《安妮法令》及其后續法案賦予創作者在有限時間內對其作品的專有權,從而建立了知識產權的經濟框架,使創作者能夠對其作品擁有控制權并獲得經濟利益。同時,社會也能夠通過公共圖書館、圖書銷售和類似的發行方式獲取這些作品。
其結果是文學、科學和哲學的真正爆炸式增長,推動了歐洲啟蒙時代和科學革命。
這一歷史時期,涌現出簡·奧斯汀、維克多·雨果和查爾斯·狄更斯等文學巨匠,以及伏爾泰、盧梭、康德、休謨、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和亞當·斯密等思想巨擘。在科學領域,查爾斯·達爾文、格雷戈爾·孟德爾和瑪麗·居里等前瞻者的著作得以公開發表,這極大地推進了我們對物質世界的理解。
擁有自己創意的能力為創新者帶來了名望和經濟獨立,使他們能夠挑戰常規、突破界限并傳播突破性創意。版權為創作和分享基于創意的作品提供了經濟激勵,確保貢獻得以傳承并激勵子孫后代。
版權的力量如此強大、影響如此深遠,以至于其他國家也紛紛效仿,采取了自己的措施,其中包括美國1790 年頒布的《版權法》。
三個多世紀以來,版權和其他形式的知識產權保護一直在加速創新,推動經濟發展。中國是這一效應最顯著的例子之一。
中國曾是知識產權侵權的避風港。盜版數字和實體商品盛行,直到20世紀90年代和21世紀初,中國才開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這促進了中國本土創新的迅猛發展。如今,中國已成為全球領先的創意生產國,在科研、專利、技術、內容等方面都獨占鰲頭。
中國在 20 世紀 90 年代和 21 世紀初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改革,推動了年度專利申請數量的激增,這被視為創新的替代指標(圖片來自我們的數據世界)
擁有我們頭腦的工作
如今,人們普遍認識到,盡管知識產權是無形的、有時間限制的,但它與物質一樣,也受所有權的約束。我們認識到,版權、商標、專利及類似措施確立并保護了無形資產的所有權。
哲學家約翰·洛克—“所有權領域的元老之一,也是歐洲啟蒙運動和美國憲法的主要靈感來源”。
洛克的理論大致如下:每個人都擁有對其“身體”和“雙手”勞動成果的自然所有權。版權法將洛克的這一觀點應用于智力的無形產品。
洛克的推理——一個人的勞動產生財產——為“包括知識產權、使用時間、數據和數據衍生物在內的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知識產權從根本上來說是無形的:科學突破、文學作品、音樂作品和其他各種智力創作都是“憑空”產生的,沒有固定的物理形態。
在資本主義經濟中,知識產權保護在支持和激勵創造者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使我們的智力成果能夠獲得商業成功、傳播和長盛不衰。如果沒有知識產權保護,整個行業(包括科技、科學和醫藥)將因缺乏進行研發的經濟激勵而嚴重受阻。
毫不夸張地說,《安妮規約》通過為創造者建立擁有和保護其智力成果的框架改變了世界,從而使得增強和維持創新成為可能。
知識產權保護的引入為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奠定了基礎。它使我們的頭腦能夠創造無形資本資產,從而推動財富創造的經濟引擎。同樣重要的是,版權明確賦予創作者權利,有助于分散大型出版商的權力。
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對于 Animoca Brands 來說具有如此明顯和巨大的價值,因此我們將推進數字產權作為我們的核心使命。
無形資產的經濟實力
傳統商業和金融領域普遍認為無形資產具有價值。品牌資產、知識產權和商譽都被視為有價資產。您每天通過在線活動產生的大量無形數據受到公司和平臺的高度重視,它們會利用這些數據(有時甚至濫用)從您身上榨取價值。
考慮到無形資產已經主導了全球經濟: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估計,2019年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貢獻了美國國內經濟活動的41%,支持了6300萬個就業崗位(占美國就業總人數的44%)。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WIPO) 估計,到 2023 年,無形資產的價值將達到 62 萬億美元,是黃金總市值(約17 萬億至 25 萬億美元)的數倍。
區塊鏈技術改變了游戲規則,因為它可以以去中心化的方式、最低成本、快速且安全地為無形資產提供可證明的所有權、稀缺性和經濟機會。
在非區塊鏈框架中,資產所有權的公開記錄由受信任的中央機構(通常是政府機構)維護。這帶來了重大挑戰,包括安全性、訪問障礙、效率低下、所有者成本高、繁瑣的手續以及保護價值相對較低的物品的成本效益低。
然而,在區塊鏈支持的框架中,去中心化且不可篡改的賬本可以大幅減少浪費、漏洞和機會損失,同時比中心化系統更高效、更安全地提供和自動化重要的記錄保存功能。但這還不是全部。
人工智能的工作
在當前正在進行的人工智能革命的背景下,基于知識產權的價值創造尤為重要。
近期,人工智能生成的模仿吉卜力工作室創始人宮崎駿風格的圖像在網絡上瘋傳,知識產權保護因此備受關注。這一趨勢引發了人們對使用受保護知識產權進行訓練的人工智能的擔憂,以及輕易生成的模仿作品對合法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潛在影響。
電影界多年來一直在爭論這個問題:
美國大型人工智能公司 OpenAI 和谷歌本月均致信美國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討論一項人工智能行動計劃,并表示如果人工智能開發人員能夠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來訓練人工智能,將會大有裨益……
美國演員工會(SAG-AFTRA)代表著約16萬名演員,他們希望電影和電視制作人能夠獲得演員的同意,才能制作和使用他們的數字復制品。他們還爭取讓演員獲得正常的報酬——即使是由他們的數字復制品來扮演角色。
CBS新聞,2025年3月17日
這些都是棘手的問題,遲早會影響到大多數行業。一個社會能否成功地立法保護我們的智力成果免受人工智能高效模仿的攻擊?人工智能監管究竟會促進行業發展,還是僅僅限制創新和競爭力?
圍繞人工智能和版權的一些擔憂,現在有了技術解決方案。區塊鏈為大規模追蹤、來源、所有權以及知識產權的其他各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安全可靠的框架,而這些方面目前正受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挑戰。
更好的是,區塊鏈還可以促進與個人資產所有權相關的使用情況跟蹤和特許權使用費支付,即使對于價值非常低的資產也是如此。
在不久的將來,人工智能驅動的世界中,區塊鏈技術可以成為高效機制的基礎,為那些知識產權推動人工智能發展的創造者提供公平的獎勵和認可(我在 TED 演講中簡要討論過這個主題)。
數字產權:下一個前沿
當有人問,NFT 或加密貨幣如何能夠擁有無形的真正價值時,我通常會用同樣的問題來回答他們最喜歡的音樂家、作家或電影制作人的作品。大多數人對“傳統”行業背景下的知識產權有著基本的理解,因為這些行業 在管理無形資產所有權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知識產權被認為具有非物質性的實際價值,創作者對其無形創作擁有所有權,使他們能夠通過自己的智力勞動“憑空”創造資本。這同樣適用于虛擬物品(事實上,虛擬物品通常代表或與知識產權相關)。
無論你擁有的是創意、創作的成果、數字貨幣還是非同質化代幣 (NFT),關鍵在于所有權及其相關利益。擁有某種東西(無論是虛擬的還是真實的)會賦予你一定 程度的機會,而如果沒有這種所有權,這些機會就不可能存在。
隨著世界擁抱數字化前沿,Animoca Brands 的使命在我看來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讓所有人都能享有數字產權,從而幫助確保所有創作者不僅能因自己的創作獲得公平的回報,還能因他們對他人作品(如人工智能、社交網絡、廣告商、混音師等)的相對貢獻獲得公平的回報。
推動啟蒙運動、科學革命和信息時代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原則現在可以擴展到我們在去中心化開放元宇宙中的數字生活中,其中技術框架已經將可證明的虛擬所有權納入其中,并且創建和訪問虛擬資產本質上是民主的,并且所有參與者都可以輕松獲得。
在《安妮法令》開始鋪平通往開放元宇宙的道路 315 年后,技術與產權的融合如今即將為數十億人釋放幾乎難以想象的創造力、經濟賦權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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