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5 月 16 日,“特廚隋卞” 賬號運營方與隋坡的矛盾公開化。
運營方稱對 “隋卞” 賬號投資巨大,暗示沒有 MCN 就沒有隋坡的今天。
隋坡在與賬號解約后以 “特廚隋坡” 的新號在多平臺發布視頻,其新發布的視頻因 “題材風格雷同” 等理由被原賬號運營方舉報下架。
有網友指出,運營方聲明中提到的競業限制可能存在單方面限制等不合理條款,協議的合理合法性引發質疑。
法律角度解讀
競業協議的有效性:
主體限制: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如果隋坡屬于這類人員,競業協議才有可能有效;若隋坡只是普通的內容創作者,不存在接觸核心商業秘密等情況,那么競業協議可能因主體不適格而無效。
經濟補償:競業限制是約定義務,用人單位違反競業限制協議承諾未支付補償,經勞動者催告后仍不支付,勞動者可以行使對競業限制協議的合同解除權,免除相應的競業限制義務。
如果 MCN 沒有按照協議約定向隋坡支付經濟補償,隋坡可依法主張解除競業協議。
限制范圍合理性: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等需合理。
例如,限制隋坡不能從事美食探店領域的所有工作,可能就不合理,若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內不能與原 MCN 有競爭關系的特定平臺或特定類型的美食探店合作,可能相對合理。
侵權問題:
視頻內容侵權:如果隋坡新發布的視頻在內容上存在抄襲、盜用原賬號的文案、拍攝手法、創意等實質性內容,可能構成侵權。
但如果只是題材風格類似,比如都是美食探店,而在具體內容、表達方式等方面有明顯區別,則不構成侵權。
賬號名稱侵權:如果 “特廚隋卞” 這個名稱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商業價值,且隋坡使用 “特廚隋坡” 容易使公眾產生混淆,誤以為與原賬號有關聯,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或商標侵權等,具體要看相關名稱是否有商標注冊等情況。
違約責任:若競業協議有效且隋坡違反了協議約定,MCN 可以要求隋坡支付違約金。
同時,MCN 還可要求隋坡停止侵權行為,如停止發布相關視頻、變更賬號名稱等,并賠償因侵權行為給 MCN 造成的經濟損失。
但如果協議存在不合理之處,法院可能會根據公平原則和實際情況對違約金的數額等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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