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航運網站MarineLink報道,勞氏船級社(Lloyd’s Register)發布的《2025 年春季未來國際海事組織(IMO)和國際勞工組織(ILO)立法》報告顯示,許多新的 IMO 和 ILO 規則將在接下來幾個月生效,全方位重塑航運業的環境標準、安全協議以及海員福利等方面,本文將詳細盤點這些新規。
一、環境法規:從區域控制到全球凈零目標
1. 地中海與加拿大北極的排放控制升級
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地中海正式成為硫氧化物(SOx)排放控制區(ECA),船舶燃油硫含量需嚴格限制在 0.10% 以下,或采用廢氣清潔系統(EGCS)等效合規。這一舉措將顯著減少船舶在歐洲核心航道的污染排放,但也意味著船東需提前規劃燃料切換或設備改造,預計短期內燃油成本將上漲 10%-15%。
與此同時,加拿大北極地區將分階段實施氮氧化物(NOx)和硫氧化物(SOx)控制:2026 年起,新造船舶若在 NOx ECA 運營需符合 Tier III 標準;2027 年 3 月起,所有船舶在 SOx ECA 必須使用硫含量 0.10% 的燃料。這一區域法規的實施對北極航線運營提出更高要求,尤其是破冰船和貨輪需在設計和燃料選擇上提前布局。
2. 船舶回收的綠色革命:香港公約正式落地
2025 年 6 月 26 日,《香港國際安全與環境無害化拆船公約》將正式生效,這是全球首個規范船舶拆解全生命周期的國際公約。公約要求:
- 新建船舶:必須配備經批準的《有害物質清單》(IHM),并在拆解前完成最終檢驗和制定拆解計劃;
- 現有船舶:500 總噸以上國際航行船舶需在 2030 年中期前持有 IHM;
- 拆解設施:僅允許在 IMO 認證的綠色船廠進行拆解,禁止露天焚燒和有害物質隨意排放。
這一法規將淘汰約 30% 不符合標準的拆解場,并推動船東采用更環保的設計和材料,預計每艘船的拆解成本將增加 15%-20%。
3. IMO 凈零框架:2028 年起全面減排
IMO 于 2025 年 10 月通過的《全球航運業凈零排放框架》堪稱行業里程碑,其核心目標包括:
- 分階段減排:以 2008 年為基準,2035 年實現 30% 的溫室氣體(GHG)強度減排,2040 年提升至 65%,最終在 2050 年左右達成凈零排放;
- 燃料轉型:2025 年生效的《船舶燃料全生命周期 GHG 強度指南》將進一步細化燃料路徑和默認排放因子,推動氨、氫、甲醇等替代燃料的應用;
- 數據透明:2025 年 8 月 1 日起,MARPOL 附則 VI 要求船舶通過 IMO 數據收集系統(DCS)提交更精細的燃油消耗數據,包括航行與非航行狀態下的分單元能耗、岸電使用量等。
船東需在 2028 年前完成能效升級,否則可能面臨港口國限制或碳稅處罰。
二、安全協議:技術升級與操作規范的雙重強化
1. 救生設備與防火標準的革新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 LSA 規則修正案將對救生艇操作進行精細化管理:
- 速度限制:滿載救生艇的最大下降速度不得超過 5 米 / 秒,高舷船舶(>30 米)則需確保最低下降速度以應對緊急情況;
- 維護要求:船舶結構通道手冊需更新檢查間隔和記錄保存標準,特別是 500 總噸以上油輪和 2 萬總噸以上散貨船。
同時,SOLAS 公約修訂案將防火要求擴展至所有貨船的控制站和貨物控制室,強制安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等效措施,這對新造船的設計成本將產生直接影響。
2. 貨物運輸與危險材料管理
《國際海運固體散裝貨物規則》(IMSBC)2025 年 1 月 1 日起強制實施的 07-23 修正案要求托運人申報貨物 “散裝密度”,并將直接還原鐵(DRI)重新分類為高風險貨物,需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監督裝卸。此外,《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新增對鈉離子電池和鋰 / 鈉電池動力車輛的運輸規范,要求使用 UN 3556 標準容器,這對新能源汽車運輸船提出了更高的安全要求。
三、海員福利:從權益保障到數字化轉型
1. 防性騷擾培訓與工作條件改善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 STCW 公約修正案要求所有船員接受針對性騷擾預防的強制培訓,并建立船上投訴處理機制。同時,《海事勞工公約》修訂案進一步明確海員在港口的帶薪休假權利,船東需為船員提供至少 30 天 / 年的休假,并簡化遣返流程。
2. 電子證書與數字化管理
STCW 公約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允許電子海員證書的使用,船員可通過二維碼、唯一跟蹤號碼等方式完成港口國檢查。這一變革不僅提升了證書管理效率,還減少了紙質文件的使用,符合航運業數字化轉型趨勢。
四、區域法規:歐盟與美國的加碼政策
1. 歐盟 FuelEU 海事法規與碳市場
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 FuelEU 法規要求停靠歐洲港口的 5000 總噸以上船舶逐步減少燃料碳強度,并通過 THETIS MRV 系統報告全生命周期排放。此外,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覆蓋范圍將從 40% 提升至 70%,航運企業需為更多排放配額支付費用。
2. 美國加州港口的嚴苛標準
洛杉磯港和長灘港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要求油輪和滾裝船使用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CARB)批準的排放控制策略(CAECS),包括岸電連接或替代燃料,以減少氮氧化物(NOx)和顆粒物(PM)排放。
未來十年,航運業將在法規驅動下加速向綠色、智能、安全的方向轉型。盡管短期成本壓力顯著,但長期來看,合規企業將在碳信用交易、綠色融資等領域獲得競爭優勢。正如勞氏船級社報告所強調的,“適應變革者將主導未來航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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