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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最新批復
涉及澗西、孟津
具體內容如下
澗西區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洛陽市2025年度第四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洛政土〔2025〕82號
澗西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洛陽市2025年度第四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請示》(洛澗政文〔2025〕19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擬定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辛店街道張溝社區1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4.2623公頃集體農用地(其中園地3.2526公頃、草地1.0097公頃)轉為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辛店街道張溝社區1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建設用地0.4508公頃,以上共計4.7131公頃,作為洛陽市2025年度第四批村鎮建設用地。
二、你區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批后用地程序,確保各類用地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符合規劃用途。
附件:洛陽市2025年度第四批村鎮農用地轉用明細表
2025年5月6日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洛陽市2025年度第五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洛政土〔2025〕83號
澗西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洛陽市2025年度第五批村鎮農用地轉用的請示》(洛澗政文〔2025〕18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擬定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辛店街道馬趙營社區1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1.1360公頃集體農用地(全部為其他農用地)轉為集體建設用地,作為洛陽市2025年度第五批村鎮建設用地
二、你區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批后用地程序,確保各類用地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符合規劃用途。
附件:洛陽市2025年度第五批村鎮農用地轉用明細表
2025年5月6日
孟津區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一批鄉鎮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洛政土〔2025〕73號
孟津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一批鄉鎮建設農用地轉用的請示》(洛孟政土〔2025〕8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擬定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平樂鎮張盤村0.0350公頃集體農用地(其中耕地0.0350公頃)轉為集體建設用地,作為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一批鄉鎮建設用地。
二、你區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落實補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補充0.0350公頃耕地的質量。同時,嚴格落實批后用地程序,確保各類用地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符合規劃用途。
附件: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一批鄉鎮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明細表
2025年4月23日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二批鄉鎮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洛政土〔2025〕74號
孟津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二批鄉鎮建設農用地轉用的請示》(洛孟政土〔2025〕1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擬定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城關鎮等4個鎮瀍陽社區等5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3.7304公頃集體農用地(其中耕地1.9403公頃、林地1.3677公頃、草地0.2488公頃、其他農用地0.1736公頃)轉為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洛陽市孟津區朝陽鎮劉寨村集體建設用地0.0793公頃,作為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二批鄉鎮建設用地。
二、你區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落實補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補充1.9403公頃耕地的質量。同時,嚴格落實批后用地程序,確保各類用地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符合規劃用途。
附件:洛陽市孟津區2025年度第二批鄉鎮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明細表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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