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合肥警方
5月13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5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一批典型案例。其中一典型案例與電動自行車違規解限速問題有關。
2024年6月,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某單車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鑒于本案中當事人上述行為導致人員死亡的嚴重后果,依法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經查明,當事人從事電動自行車銷售經營活動。當事人根據顧客要求對所經營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限速解碼,使其超過《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18)規定的25km/h的時速并進行銷售,后消費者以52km/h的時速駕駛該車過程中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并且造成人員死亡的嚴重后果,已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和《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法將本案作為刑事案件移送。
電動自行車經過“解限速”后,不僅大大增加了行駛安全風險,還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電動自行車車速過快將直接增大交通事故發生概率,一旦遇到緊急情況,騎行人做出相應避險動作的時間很短,且剎車距離也會相應變長,很容易與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發生碰撞,有時還會出現側滑、摔倒等失控現象,造成嚴重后果。
交警提醒
對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加裝、改裝、拼裝,將增加車輛行駛隱患和自燃風險,嚴重危害公共道路交通安全。騎行人應騎行符合新國標規定并經過相關安全檢測的電動自行車上路。
來源 | 廣州市場監督、廣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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