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網上炒得沸沸揚揚的“江西三孩非親生案”終于塵埃落定,讓人非常失望的是案中的女人在婚后十數年中一直出軌生孩子,最后僅僅賠償了男方8000元的精神損失費。并且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女人生下了婚外的第四孩,這樣一件嚴重的案子最后連法槌都沒敲就調解結案了,因為不是判決,所以網上沒辦法查到更多的、更全面的、更權威的資料。
十多年的出軌最后連個“重婚”都沒算上,十多年的屈辱,最后區區8000塊錢就打發了,是國法倒退了還是道德倒退了,也或者是人心倒退了。《第二十條》中有臺詞“守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可是男人安安分分守了十多年的法,女人喪心病狂的違了十多年法,最后就這樣不了了之了嗎?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像案中這個男人,大多數男人還是心里有數的,在親子關系這件事上,他們雖然是弱者,但是他們也會為自己爭取合適的利益,也不會讓那些不良的人鉆了空子。
鄧欣挺著肚子,雖然她才3個多月,但是她就是要讓人知道自己懷孕了,這樣她就能占據主動。她今天領著調解員來到了前男友梁勇家,因為她和前男友分手了,分開小半年了,今天是來求復合的。她知道自己一個人來肯定說不動前男友,于是她找了調解員。不是說了嗎“有理找警察,無理找記者,亂七八糟找調解。”
鄧欣來到梁勇家之后,就往沙發上一座,開始有意無意的顯示自己的肚子。調解員讓鄧欣說說自己的想法,鄧欣說:“我現在懷孕三個多月了,我不想孩子生下來沒有爸爸,所以我就想領證結婚。”
梁勇說:“我們都分手小半年了,你懷孕三個月,跟我有什么關系?”
鄧欣有些急了,說:“我們談戀愛三年多了,你為什么不愿意和我結婚?你是不是沒有擔當?”
“分手之后,你交往過兩個男朋友,現在懷孕了,你來找我,你告訴我孩子是誰的?是我的嗎?”梁勇問道。
這時調解員似乎了解了一點情況,于是也插嘴進來問鄧欣:“梁勇是你男朋友嗎?”
“不是,他是我前男友。我們在一起三年多了,半年前分了手。”鄧欣倒是沒隱瞞。
“你們為什么分手?那你現在有男朋友沒有?”調解員繼續問
“他沒有擔當,所以我們就分手了。分手后找了個男朋友。”
“那你懷孕了,為什么要找梁勇,而不是找你現在的男朋友”調解員問
鄧欣說:“我找過了,他更不靠譜。我把驗孕棒給他看的時候,他居然問我孩子是誰的?所以讓我很傷心”
梁勇插話:“這個跟我有什么關系,你賴上我是什么意思?”
“我就是想讓你給孩子當爸爸,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鄧歡說
調解員繼續問:“那這個孩子是誰的呢?是你現在男友的嗎?”
“就是梁勇的。”鄧欣說。
“你不要胡扯,孩子怎么就是我的。如果你說是我的,你拿出證據來”梁勇急切的說
“就是你的,我們分手兩個月后,不是有個一次親密接觸嗎,所以孩子就是你的。”鄧欣說。
調解員有些哭笑不得“我整理一下思路,你看對不對。也就是說,你和梁勇半年前分手了,分手之后你又找了個男朋友,在和男朋友同居期間,又一次和前男友梁勇發生了關系,對嗎?”
鄧欣點了點頭。“那你怎么確定孩子就一定是梁勇的呢?”調解員問。
“我不能確認,但是孩子是不是親生的有那么重要嗎?長大了不一樣叫你爸爸,為什么你一定要看重這個血緣關系呢。”鄧欣的話讓在場的人有些震驚,這話對嗎?似乎也對,但是你細品,好好的品,真的對嗎?
最后調解員都看不下去了,他實在不知道該怎么勸說這個女孩放棄自己的想法,也不知道自己該怎樣勸說這個男孩去接受這樣一個女孩。他們都是成年人了,都要為自己負責,這樣的三觀,也真的相當炸裂。
最后女孩的愿望沒有達成,不知道她還會有什么樣的想法,也不知道她到底會不會覺得自己也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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