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漂12,攢了65萬首付,想在上海買一套房子,因為孩子馬上就要上學了,看中了一套動遷房220萬左右,如果用自己65萬首付,剩下的存公積金就要貸155萬, 這樣就要再借30萬首付。如果不是純公積金是組合貸!那就可以兩成首付,利率就高了。
就想問公婆能不能拿出10萬塊錢做首付,公公說沒錢,老家的房子都是公公還房貸,他也沒幾年,所以公婆也沒錢,但公公說買了房子以后他可以貼補生活費。
我現在缺的是首付,而不是生活費。租房6年共花了20萬,這錢都給房東了,房子也不屬于自己。
孩子明年就上一年級了,有個房產和積分上學就有保障,也不用四處漂泊,居無定所,還要求房東給辦暫居住證。
后來婆婆也同意了,說給10萬,但是給了10萬塊錢以后就不給帶孩子了,感覺像是我逼著他給我們錢一樣。我可以在家帶孩子,但帶孩子就靠老公一個人的收入,那不是更難了嗎?和老公商量把老家的房子賣掉,但老公又說他老爸也不會同意的,太難了。
房子該不該買,買哪里?是不是要往更偏的地方去?
作為一個成年人,有家庭,有孩子,誰都想擁有一個穩定的家,不再漂泊,不再看房東的臉色,不再幫房東交房貸,但做房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的房子租出去,11月到期,但租客說他要回家了,那么他違約,一個月的房租,要么就轉租,然后我就讓他自己轉租,讓他損失少一點。我租給他是2600一個月,他轉租出去是2400一個月,只有5個月的時間了。
轉租的一個租客是一個小伙子,是我們下面縣市的,在另一個縣市上班,在市區租房子,作為一個中轉站,半年房租也要1萬多塊錢,如果租一年將近要3萬塊錢。
這小伙子跟我兒子年紀差不多,應該是剛剛參加工作,可能還沒有在市區買房子。他們可能是先租一段時間,然后再買房子。
看著他付租金的時候,我都有點心疼,要是我肯定不會租這么貴的房子,一年就要3萬的租金,我還不如自己買房子。
租房子的時候心疼租金,買房子的時候又心疼房貸,真的不容易呀。
如果是你,你會選擇買房還是選擇租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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