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的小轎車,核載人數為5人。而近日保山騰沖街頭竟出現了一輛載著6個人的電動車。
接到群眾舉報后,騰沖市公安局交管大隊迅速調查處理。經查,當晚7點,未成年人王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載著楊某某、柴某等5名小伙伴共6人,擠在一輛電動自行車上“冒險騎行”。
民警進一步調查時發現,王某此前就有多次超員違法行為。很快,6名當事人被傳喚到騰沖市公安局交管大隊接受調查詢問,雖然6人都是未成年人,但民警并沒有簡單地處罰了事,而是給6人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課。
民警用真實案例講解超員風險,播放了觸目驚心的案例視頻,告訴6人安全騎乘電動自行車的重要性。經過教育,王某紅著臉說:“我再也不這么干了!”民警第一時間聯系6人的家長,要求共同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守護好孩子的出行安全。
電動自行車、兩輪摩托車超員會使車輛慣性增大,超員越多,慣性越大,制動距離也會增長。而制動器是按照車輛的額定載質量能力設計的,超員后一旦遇到緊急情況,難以在安全距離內停住車輛,極易造成交通事故。電動自行車、兩輪摩托車超員后,超重致使車輛穩定性變差,在進入彎道或制動時,極易發生側滑或側翻等交通事故。同時,超員導致車輛操作性變差后,車輛性能發生改變,車輛重心后移,在車輛上坡和通過凹凸不平路段時表現更突出。此外,超載人員乘坐在駕駛人前方,對駕駛人視線造成遮擋,影響操作,增加了安全隱患。
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努力,廣大家長要負起監護責任,保管好家中的車鑰匙,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租車商家要承擔起社會責任,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租車服務。
安全容不得半點僥幸。云南交警提示,未滿16周歲禁止駕駛電動自行車,達到規定年齡后,駕乘電動自行車切記不超員、不超速,佩戴好安全頭盔,遵規守法,平安出行。
記者 查小高 郭婷婷 朱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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