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待他人的習慣,往往是將其與自己心中虛擬的、對自己而言理想的形象對比,這樣一來,就只能是做減法地對他人進行評價了,如此的人際關系也常常不怎么好。其實,我們可以換個做加法的方式,先不要對他人有任何預設模范,就是將其設置為0,然后不斷將其好的地方給予加分處理,這樣你會發現,身邊都是得分很高的親朋好友,對待自己的孩子更應如此。
——坤鵬論
第十三卷第五章(1)
原文:
最后大家可以討論這問題,
通式對于世上可感覺事物(無論是永恒的或隨時生滅的),發生了什么作用。
解釋:
最重要的是人們或許會問,
通型對于世界上可感覺的事物,無論是對于永恒的事物還是對于有生滅的事物,究竟貢獻了什么呢?
原文:
因為它們既不能使事物動,也不使事物變。
解釋:
因為它們既不引起事物運動,也不引起事物的任何變化。
以上這段是亞里士多德對于理型論提出的質疑:
對于永恒事物,比如天體,通型既不是其運動的原因(不推動),也不是其存在本質(因為不作為實體);
對于生滅事物,比如生物,通型既不能解釋其生成(如父母生育后代無需參照“人”的理型),也不能說明其變化(如凋謝的花朵與“花之理型”無關)。
亞里士多德用“貢獻”一詞強調,哲學理論應具有解釋力。
他認為通型只是“空洞的詩喻”,無法真正解釋事物的存在與變化。
原文:
它們對于認識也不曾有所幫助
(因為它們并不是這些事物的本體,若為本體,它們就得存在于事物之中),
解釋:
它們也無助于對別的事物的認識,
因為它們并不是這些事物的實體,
如果是實體,它們就會在這些事物之中了。
亞里士多德又從認識論的層面給予理型論否定,
因為通型作為與可感事物分離的存在,無法成為人類認知的中介,
我們通過感官接觸具體事物,比如看見個別的馬,而非直接把握馬的理型。
這也是對柏拉圖回憶說(即通過靈魂回憶通型來認知)的隱含否定,因為經驗觀察才是知識的真實來源。
亞里士多德的論證是:如果通型是事物的實體,則必須“存在于事物之中”,但柏拉圖的通型恰恰獨立于事物存在(如“美本身”與具體美的事物分離)。
由此揭示了理型論的根本矛盾:通型既被宣稱是本質,卻又與具體事物分離,這種“分離說”導致其無法真正解釋事物存在。
比如:醫學知識來自對具體病癥的研究,而非對“疾病理型”的沉思。
這種經驗主義認識論導向,后來發展為亞里士多德的“蠟塊說”(心靈如蠟塊接受事物印記)和《后分析篇》中的科學證明理論。
原文:
它們如不存在于所參與的個別事物之中,它們可以被認為是原因,
如“白”進入于事物的組成,使一白物得以成其為白〈白性〉。
解釋:
這段是亞里士多德揭示柏拉圖型型論在因果關系上的邏輯困境,
強調原因必須內在于結果,即“存在于所參與的個別事物之中”,否則就只是空洞的名義解釋。
反諷柏拉圖的理型作為“分離實體”,其因果性如同說“因為存在‘白的理型,所以雪是白的’這樣荒謬。
如果它們不是在分有它們的個別事物之中,它們可以被認為是原因,
亞里士多德以具體屬性“白”示例了真實因果,
物理層面是:白顏料混合入事物(“進入組成”),就使具體白的事物(如白紙、白雪等)獲得了白的屬性。
實體層面是,白性作為形式因內在于事物(如大理石含有白色屬性)。
這種解釋體現了亞里士多德“四因說”中的形式因,
即:事物之所以是它自身的內在本質規定性。
比如一座雕像的“形式因”就是賦予大理石以特定形態的設計理念。
簡言之,這段話闡釋了形式作為事物本質原因的作用方式:
普遍形式通過個別事物實現,并賦予事物特定屬性。
這一論證直接挑戰了柏拉圖《斐多篇》中“美本身是美的事物之原因”的命題,
為亞里士多德的“形式質料不可分”理論鋪路,最終發展出“內在形式因”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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