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者的財富:金錢如何塑造了美國的誕生》,[美]威拉德·斯特恩·蘭德爾著,陳平譯,山西人民出版社2025年2月出版,356頁,98.00元
在美國學界,關于從貨幣或金錢的視角探討美國獨立與建國的研究成果頗豐。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美國學者約瑟夫·恩斯特在其著作《北美的金錢與政治,1755-1775:關于1764年貨幣法案及革命時期的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專門分析了《1764年貨幣法》與美國革命之間的關系。近年來,幾部值得關注的學術專著相繼問世,包括喬納森·巴斯的《貨幣帝國:17世紀英屬北美的貨幣與權力》、德羅爾·戈德堡的《輕松的錢:北美清教徒與現代貨幣的發明》,以及凱蒂·摩爾的《支付承諾:早期美國貨幣的政治與權力》。此外,威拉德·斯特恩·蘭德爾的《建國者的財富:金錢如何塑造了美國的誕生》也屬于這一研究領域的重要作品。
從貨幣或金錢的視角探討美國獨立與建國的幾部新作
這些著作從不同維度探討了貨幣問題在北美殖民地發展及其獨立與建國過程中的重要地位。相較于以往多從貨幣角度闡釋北美獨立運動的興起,蘭德爾對美國“建國神話”的解構展現了顯著的學術價值。該書以傳記敘事為棱鏡,涵蓋了1723年富蘭克林抵達費城并開啟其出版事業至1801年美國首位億萬富翁羅伯特·莫里斯走出債務人監獄近80年的時間,生動展現了美國建國精英的財富歷程與新國家誕生之間的密切關系。蘭德爾通過剖析國父們的私人財務困境、商業網絡與制度創新,揭示了“金錢”如何從殖民地危機的催化劑演變為新生國家的制度基石。這一視角不僅是對查爾斯·比爾德經濟決定論的繼承與發展,更通過微觀經濟史的深描,展現了革命精英在理想與私利、制度建構與利益博弈之間的復雜張力。全書結構分為三個主要部分:第一部分“通往財富的道路”,主要探討了富蘭克林、華盛頓等人在北美獨立戰爭爆發前數十年的個人財富積累經歷;第二部分“脫離”,分析了英國殖民地政策的變化如何促使北美殖民地人民逐步走向與母國的分離;第三部分“危機已經到來”,則聚焦于美國獨立后至1787年憲法制定期間,建國精英之間的利益博弈如何影響新憲法的形成。
貨幣是統攝全書的核心視角。蘭德爾以貨幣為主線,串聯起殖民地反抗、獨立戰爭與立憲建國的經濟邏輯。在殖民地時期,按照重商主義的原則,英國要求殖民地的所有經濟行為都必須符合母國整體利益,包括貨幣政策。英國的貨幣政策旨在確保金銀流入母國而不是殖民地。這種重商主義的貨幣政策是造成殖民地長期貨幣短缺的主要原因。這一結果造就殖民地極為復雜的貨幣和信貸體系,包括易貨貿易、簿記貿易和使用印第安人的貝殼串珠及其他國家的貨幣等。所以,在殖民者的日常交易中常常能看到使用各種外國貨幣。蘭德爾提到,1723年,當富蘭克林走進一家費城的面包店時,他從兜里掏出來最后一塊荷蘭元進行支付。[1]當然,相較于使用荷蘭元,殖民者使用最多的外國貨幣是西班牙貨幣。
北美殖民者為了實現貨幣自給進行過各種嘗試,包括鑄造硬幣、發行紙幣等。在克倫威爾統治時期(1649—1660年),英國政府對北美殖民地的經濟和貿易發展的干預較少,一些殖民地嘗試鑄造硬幣以彌補貨幣不足。1652年,馬薩諸塞殖民地政府授權在波士頓建立了一家鑄幣廠,并鑄造了面值十二便士、六便士和三便士的銀幣作為殖民地的流通貨幣。[2]這些新鑄造的硬幣為殖民地內部交易提供了更方便的支付媒介。然而,鑄造貨幣一直是主權國家的特權,殖民地所獲得的特許狀中并不允許其自行鑄造貨幣。1660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后,英國政府將馬薩諸塞私鑄貨幣的行為視為對王權的侵犯,并認為這是叛國和不忠的行為,是尋求獨立的表現。英國要求馬薩諸塞殖民地政府停止發行貨幣,并“禁止殖民地使用和流通任何外國貨幣,僅限使用母國貨幣”[3]。面對國王的反對,馬薩諸塞殖民地政府起初不屑一顧,繼續擅自鑄造和發行貨幣,公然對抗母國。這導致新英格蘭殖民地和母國的關系日益緊張,英國關于新英格蘭的負面報道屢見不鮮。新英格蘭的一些敵對者常以鑄造貨幣一事來指責馬薩諸塞的獨立傾向。[4]最終在1684年10月,國王撤銷了馬薩諸塞殖民地的特許狀,并于次年關閉了其鑄幣廠。這意味著殖民地自由鑄幣的時代徹底結束,英國在殖民地的鑄幣問題上取得了重商主義的勝利。
十七世紀末,貨幣短缺引發殖民地社會各階層對經濟形勢的擔憂。馬薩諸塞殖民地總督達德利(1647—1720)認為,除非允許出現一些硬幣以外的交易媒介,才可以解決當前的不利經濟形勢。他認為,可以讓銀行票據或具有個人財產及聲譽擔保的債券代替貨幣作為各種支付手段。這樣做的一個重要理由是,這些票據和債券可以比硬幣更為方便和安全地流通,對促進貿易和財富的增長非常有益。[5]1690年,馬薩諸塞殖民地政府組織的一次征服加拿大的失敗,因政府無財力向士兵支付,迫使通過抵押物發行債券的想法付諸實踐。馬薩諸塞殖民地政府授權成立了一個由五人組成的委員會,發行了規格為五先令、十先令、二十先令和五英鎊的共計七千英鎊的信用債券(Bills of credit)。1691年5月21日,馬薩諸塞殖民地政府又通過了一項補充法律,將債券發行總量提高至四萬英鎊。[6]憑借這些債券,馬薩諸塞殖民地政府付清了士兵的工資,并且承諾以政府的稅收為擔保,將來會按百分之五的利息收回這些債券。這些債券在本質上并不是貨幣,因為沒有任何殖民地可以從英國政府那里獲得發行貨幣的權限。這些債券只是殖民地政府對這些遠征士兵所作承諾的一種付款憑據。士兵們可以在將來的某個時間點拿著這些債券到殖民地政府換取在原有債券價值的基礎上增加百分之五利息的實際硬幣或某種實物。因此,殖民地政府發行債券的根本目的并非將其作為一種日常交易之用的媒介。然而,這些債券很快在殖民地社會中流通并發揮了實際的貨幣功能。那些收到債券的士兵和死者家屬可以用這些債券支付各類稅款。盡管這些債券并不具有法定貨幣地位,但馬薩諸塞殖民地政府因此可以利用未來稅收作為擔保,提前進行公共支出。這是馬薩諸塞第一次公共信用的建立,殖民者們在他們的日常交易當中,愿意接受這些債券作為交易媒介,這體現了他們對馬薩諸塞殖民地政府的信任,相信政府能夠兌現承諾并及時償付這些債券。鑒于殖民地民眾接收新紙幣的信心,1692年12月15日,馬薩諸塞殖民地政府正式賦予債券以法定的貨幣地位。短短幾年間,馬薩諸塞政府發行的信用債券,就從一種臨時性質的政府信用債券發展成為普遍流通的實際貨幣,人們用債券可以購買任何商品。正如之后英格蘭銀行能夠通過發行私人性質的紙幣來實現一場信貸革命一樣,馬薩諸塞通過發行公共紙幣也帶來了一場貨幣和財政革命。[7]
北美其他殖民地紛紛效仿馬薩諸塞,使用稅收或土地作為抵押發行債券。這種做法一直延續到革命時期,例如,蘭德爾在其著作中提到,1779年,當二十九歲的詹姆斯·麥迪遜來到費城參加大陸會議時,他隨身攜帶了兩千鎊的弗吉尼亞土地辦公室發行的貨幣、一些大陸幣和一些西班牙金幣。[8]十八世紀初,以土地或稅收為擔保的信用債券逐漸成為北美各個殖民地的通用貨幣。因為這些債券本身不具有任何價值,所以必須和當時黃金和白銀的價格直接掛鉤進行價值換算,如果發行量過大或不能及時收回就會出現通貨膨脹的風險,銀價上漲,紙幣貶值。1727年,英國議會上院認為:北美殖民地“大量地發行債券不利于省區或同該地區進行貿易往來的商人,這些債券不應該繼續延長時間,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當前流通的十萬英鎊的債券在接下來的五個月內回收完畢,并銷毀。從此以后,在沒有陛下的決議前,殖民地政府不能再通過任何法令發行紙幣”。[9]還有北美殖民地一些商人也在呼吁英國政府對北美殖民地過度發行紙幣進行干預,任何殖民地在發行紙幣時,“必須向陛下提出申請,并經過總督的同意”,或者“必須符合陛下給予總督的指示”。[10]1730年,英國政府頒布法令,要求新英格蘭殖民地不得延長債券的退出時間,并減少流通中尚未償付的紙幣數量,再發行的債券總量不得超出三萬英鎊,而且只能用于政府支出。
1751年,英國議會頒布法令,要求從1751年9月29日以后,新英格蘭所有總督、副總督和立法機構都不得再繼續制作和發行債券。這就意味著,英國從此剝奪了新英格蘭各個殖民地以紙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此外,英國議會鼓勵殖民地政府向英國貸款獲得金屬貨幣,當然英國要求殖民地以未來的稅收作擔保。因此,新英格蘭殖民地重回上世紀末貨幣短缺的時代。1756年2月5日,馬薩諸塞總督說:“該省處于深重的債務之中,遠征……各種賦稅,政府舉債也難以支付軍隊,最近不得不從遠征返回。”[11]到十八世紀六十年代末,殖民地的商人普遍抱怨缺少貨幣,沒法支付英國向新英格蘭出口的大部分貨物。因此,一部分英國商人也主張可以讓新英格蘭商人以其他的形式支付英國的各種制成品。當時一位英國商人提到:“如果我們堅持所有利潤全部以貨幣形式,這可能毀掉我們的貿易。”[12]所以,在新英格蘭和英國之間的貿易上,新英格蘭更多的是以煙草、蔗糖等商品進行支付。
1764年,英國頒布《貨幣法》(the Currency Act),規定從1764年9月1日開始,禁止北美大陸所有殖民地發行法定貨幣,正在流通的類似貨幣也必須立即退出流通領域。同時規定,若任何總督違背該法,將受到嚴厲的懲罰,包括罰款一千英鎊,并被即刻解除職務,終身不得再擔任公職。[13]該法導致殖民地通貨緊縮與信貸萎縮。蘭德爾提到:“來自國王的否決使得美洲殖民者沒有了銀行、沒有了貨幣,也沒有了自己的鑄幣權。”[14]波士頓組織各種集會進行反抗。一位關于貨幣的作家說:“他們的繁榮受到了抑制,他們的貿易被摧毀,他們的財產被拍賣,他們中的許多人被趕走,其余的人被重稅所壓,而且無法獲得硬幣支付。”[15]總之,貨幣因素與稅收、貿易因素疊加,最終推動北美殖民地走向獨立。
在美國革命時期,大陸會議通過發行“大陸幣”來籌措戰爭經費。然而,由于超發,大陸幣很快開始大幅貶值。蘭德爾在書中提到,“隨著革命進入到第5年,大陸幣嚴重貶值,以致華盛頓的主要助手亞歷山大·漢密爾頓中校連一匹馬都買不起”[16]。北美殖民地社會因士兵被欠餉、供應商破產而引發社會動蕩。1781年2月,大陸會議授權羅伯特·莫里斯建立北美第一家銀行——北美銀行,然而該銀行的資本只有四十萬美元(約合今天的六百萬美元),它將以每股四百美元(約合今天的六千美元)的金幣或銀幣發行股票,預計股息為百分之六。該銀行將貸款給國會,并接受其存款;它的鈔票可以用來繳稅。它將提供票據形式的貸款,但商業貸款要在三十或六十天內償還。這種票據將作為銀行而不是政府支持的紙幣流通,取代實際上已毫無價值的大陸幣。[17]戰后公債持有者(包括不少國父)對邦聯政府無力償債的恐懼,成為支持新憲法的重要動機。華盛頓認為,“為了讓美國的獨立得到國際認可,必須對所有公共債權人完全公正。所有國內和國外的債務,包括對軍隊的,都必須償還,以避免國家的破產及其所有可悲的后果”[18]。漢密爾頓通過讓國家政府承擔舊債與國家銀行重建信用的計劃,實則是將投機者的短期收益轉化為國家長期利益的精妙設計。總之,1787年憲法對聯邦征稅權與貨幣主權的強化,本質是金融精英對秩序重建的制度性訴求。
總體而言,《建國者的財富》在復興與革新經濟解釋傳統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推動了美國建國史研究的深入發展。美國的誕生不僅是政治自由的史詩,更是一部充滿算計、妥協與創新的資本主義成長史。通過微觀史與結構分析的創新性結合,作者有效地證明了個人經濟選擇與制度形成之間存在可追溯的因果關系。這一因果關系既非機械決定,也非偶然巧合,而是在特定歷史情境中通過無數有意識的決策逐步顯現。該研究范式為重新審視革命時期的政治文化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也為當代美國政治經濟結構的溯源研究開辟了新的研究路徑。本書的出版標志著經濟史與政治史的融合達到了新的高度,其方法論的啟示將深遠影響未來一代學者的研究方向。
參考文獻:
[1] [美] 威拉德·斯特恩·蘭德爾:《建國者的財富:金錢如何塑造了美國的誕生》,第3頁。
[2]Nathaniel B. Shurtleff ed., Records of the Governor and Company of the Massachusetts Bay in New England, Vol. 3, Boston: The Press of William White, 1854, p.261.
[3]Joseph B. Felt, An Historical Account of Massachusetts Currency, Boston: Perkins&Marvin, 1839, p.41.
[4]W. Noel Sainsbury ed., Calendar of State Papers, Colonial Series, America and West Indies, 1661-1668, pp.26, 75, 285, 345-346.
[5]Joseph B. Felt, An Historical Account of Massachusetts Currency, p.46.
[6]Alvin Rabushka, Taxation in Colonial America, Princeton and Oxfor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360, 363.
[7]Alvin Rabushka, Taxation in Colonial America, p.364.
[8][美] 威拉德·斯特恩·蘭德爾:《建國者的財富:金錢如何塑造了美國的誕生》,第197頁。
[9]Cecil Headlam ed., Calendar of State Papers, Colonial Series, America and West Indies, 1726-1727, London, 1936, pp.215-216.
[10]Andrew McFarland Davis ed., Colonial Currency Reprints 1682-1751, VOL. Ⅲ, Boston: The Prince Society, 1911, p.6.
[11]Joseph B. Felt, An Historical Account of Massachusetts Currency, p.139.
[12]Early American Imprints Series I, no. 3290: “The Interest of City and Country to Lay no Duties”, New York, 1726, pp.9-10.
[13]Jack P. Green and Richard M. Jellison, “The Currency Act of 1764 in Imperial-Colonial Relations, 1764-1776,” 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Third Series, Vol. 18, No. 4(Oct., 1961), p.489.
[14][美] 威拉德·斯特恩·蘭德爾:《建國者的財富:金錢如何塑造了美國的誕生》,第87頁。
[15]Alexander Del Mar, The History of Money in America, New York: The Cambridge Encyclopedia Company, 1899, p.84.
[16][美] 威拉德·斯特恩·蘭德爾:《建國者的財富:金錢如何塑造了美國的誕生》,第195頁。
[17][美] 威拉德·斯特恩·蘭德爾:《建國者的財富:金錢如何塑造了美國的誕生》,第202頁。
[18][美] 威拉德·斯特恩·蘭德爾:《建國者的財富:金錢如何塑造了美國的誕生》,第2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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