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海口市限價商品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征求意見時間為5月21日至5月30日。
上述《意見稿》所稱取得完全產權,是指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滿5年,權利人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繳納土地溢價等相關價款后取得該套住房完全產權,將該套住房性質變更為普通商品住房的活動。內容中所稱上市交易,是指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滿5年,權利人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繳納土地溢價等相關價款后取得該套住房完全產權,將該套住房性質變更為普通商品住房并轉讓給第三人的活動。
對于購買限價商品住房不滿5年,《意見稿》顯示,原則上不得取得完全產權或者上市交易。權利人因疾病等特殊原因確需申請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按照原出售價格回購,市場價格低于原出售價格的,按市場價格回購。回購的限價商品住房,由市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按規定統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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