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2 日,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發布一則特殊公告,面向社會緊急尋找一筆涉案現金的合法所有人。據悉,警方在 2020 年辦理刑事案件時依法扣押了 157 萬元人民幣現金,因長期無法確定財物原主,現依據相關法規公開征集線索。
案件回溯:扣押現金五年未尋到原主
根據公告內容,2020 年 3 月 30 日上午,梅江警方在梅江區古洲路辦理一起刑事案件過程中,依法扣押了涉案財物 —— 人民幣現金 157 萬元(均為 100 元面額鈔票)。經過五年多的調查走訪,始終無法確認財物原主身份,因此依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八十條,啟動無主財物公示程序。
認領期限與方式:需提供合法證明
梅江警方明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 6 個月內(即 2025 年 11 月 22 日前),合法財產所有人可持本人身份證及財產權屬證明材料,前往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新型犯罪偵查大隊(地址:梅江區定民路 8 號 D 棟三樓)申報返還事宜。警方特別強調,申報材料需能充分證明財物的合法來源,如銀行存取款憑證、交易合同等。
法律后果:超期未認領將上繳國庫
公告指出,若公示期限屆滿仍無人認領,該筆現金將被視為無主財物,梅江分局將按照《無主涉案財物公告處置工作指引》,依法上繳國庫。警方呼吁廣大市民積極轉發擴散公告信息,協助尋找可能的財物權利人。
警方提醒:合法權益需及時主張
梅江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公示是保障公民合法財產權益的必要程序,希望知情人士或財物原主及時與警方聯系。聯系電話:0753-2168261(姜警官、陳警官)。警方將嚴格審核申報材料,確保財物依法返還至合法所有人手中。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公眾,涉及涉案財物時應及時配合警方調查,妥善保管財產權屬證明,避免因證據缺失導致合法權益受損。警方也將持續推進無主財物清理工作,維護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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