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是父母子女之間的一種基本權利義務關系,直接關系到未成年子女的切身利益,涉及人身和財產關系的同時交織著復雜的感情因素。父母離異后,就子女撫養費用負擔問題引發糾紛如何處理才最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案例!
案情回顧:余某與杜某婚后育有兩子女,夫妻兩人因感情不合于2019年登記離婚,《離婚協議》約定兩個子女均由余某撫養,杜某支付撫養費5萬元。杜某至今只支付了撫養費1萬元,剩余撫養費遲遲未支付,余某便將其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考慮到涉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第一時間向雙方當事人溝通了解。調解現場,父親余某表達了獨自撫養兩個子女的種種不易,現在兩個子女在讀初高中,一年上萬的學費和生活費讓余某捉襟見肘,多次向母親杜某索要撫養費無果,不得已起訴。母親杜某也表示自離婚以來多次輾轉務工四處奔波,收入微薄,無奈才遲遲未支付撫養費的難言之隱。
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后,法官向其釋法明理,撫養子女是父母的責任和義務,《民法典》明確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余某與杜某離婚后,并不改變父母身份,相反應該更加關心照顧子女,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環境,才是對子女成長最有利的。
在法官的悉心勸說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母親杜某表示要當場履行,自己的務工積蓄雖然不夠,但是她可以先向親戚朋友借一些。于是當天下午杜某便將籌到的4萬撫養費親自支付給了余某,并表示只要自己有能力,不管以后子女上大學還是成家需要支持都會盡自己的能力。
至此,這起撫養費糾紛案件的圓滿調解,不僅是法律溫情的彰顯,更是對未成年人權益的有力守護。同時,也期望這一案例能為更多面臨類似困境的家庭敲響警鐘:無論婚姻關系如何變化,孩子的成長都不容缺席,唯有以法律為底線、以親情為紐帶,方能為未成年人鋪就健康成長的道路。
(玉屏法院 許莎 朱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