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棒教育”再釀慘劇。近日,據媒體公開報道,浙江杭州年僅9歲的天才圍棋少年朱某某,在受到父親家暴后跳樓身亡。多名知情人士稱,曾目睹朱某某父親毆打孩子,“其父親任何負面情緒都會化作在孩子身上的施暴”。據了解,目前相關部門已經介入,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5月24日《法治日報》4版)
這樣的悲劇并非個例。僅今年5月,山東青島、浙江溫州都發生了父母管教孩子過程中,毆打導致孩子死亡的案件。“棍棒教育”悲劇的頻繁上演,讓我們不得不深刻反思:為何這種錯誤的教育方式屢禁不止?又該如何才能真正杜絕此類悲劇的再次發生?答案或許在于,要用“法律棍棒”伺候“棍棒教育”,讓法律的威嚴成為守護孩子生命與尊嚴的堅固屏障。
“棍棒教育”的根源,與傳統陳舊的教育觀念和錯誤的家庭權力認知緊密相連。在傳統文化中,“不打不成器”等廣為流傳,盡管說這種教育模式不再是主流了,但是現實生活中還是會不時出現“棍棒教育”的家庭。事實證明,“棍棒教育”不僅無法達到教育目的,反而會給孩子帶來嚴重身心傷害。從身體層面看,會導致孩子傷痕累累。心理層面,會讓孩子因為充滿恐懼而出現心理問題。
面對“棍棒教育”悲劇的頻發,“法律棍棒”不能缺位。法律作為社會行為的底線和準則,必須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對這種錯誤且違法的教育方式進行嚴厲制裁。5月20日,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發布通報稱,5月18日19時許,接黃島區某醫院報警稱,一男孩受傷送醫,正在救治。民警到場處置,經初步調查,王某元在家中管教打罵9歲的兒子,導致受傷搶救無效死亡。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王某元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我們會發現一個問題。媒體報道的情況多是“孩子死亡了”,才會受到法律的追責。而這樣的法律追責顯然也是滯后的,因為悲劇已經發生,生命不可能重來。因此,對“棍棒教育”的“法律棍棒”伺候,不能總是等到悲劇發生之后。我們需要在悲劇沒有發生之前,也能實現法律對“棍棒教育”的“棍棒伺候”。
“棍棒教育”的悲劇一次次為我們敲響警鐘,不能再讓這樣的人間慘劇繼續上演。只有用“法律棍棒”伺候“棍棒教育”,讓法律的威嚴與社會的關愛共同發力,才能真正終結“棍棒教育”的悲劇,為孩子們撐起一片充滿陽光與愛的藍天,讓他們能夠自由、快樂地綻放屬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法律介入,不能總是等到“棍棒教育悲劇連發”,別等“棍棒教育”悲劇發生,法律才去發聲,那些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棍棒教育”,同樣需要“法律棍棒”教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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