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資理財的世界里,我們都懷揣著讓財富增值的美好愿望,可有時候,這趟旅程卻布滿了意想不到的荊棘。尤其是當我們面對一些復雜的金融產品,一個不留神,就可能陷入麻煩之中。今天,咱們就來嘮嘮一位老人在投資理財時遭遇的糟心事,從這個真實案例里,一起學習點實用的法律知識和投資避雷技巧。
有這么一位八旬老者老李,辛苦了一輩子,攢下了一些養老錢。他一直都挺信任銀行,平時有點閑錢就想著存進銀行,或者在銀行工作人員的推薦下,買點理財產品,覺得這樣既能讓錢生錢,又安全可靠。在銀行里,老李結識了客戶經理老刁,一來二去,兩人也算熟絡了,老李也多次在老刁的推薦下,購買了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每次都還挺順利,收益也都能按時到賬,這讓老李對老刁更加信任有加,覺得他就是自己投資理財路上的“貴人”。
時間來到2018年,老刁又找到了老李,神神秘秘地跟他說,最近有一款超棒的理財產品,利息比之前推薦的都高,而且穩得很,絕對保本。老李一聽,心里就犯起了嘀咕,畢竟自己年紀大了,投資就圖個安穩,可這么高的利息,真有這么好的事兒?老刁像是看穿了老李的心思,拍著胸脯保證,說這款產品有多靠譜,還說這可是他好不容易才拿到的“內部消息”,專門想著老李這位老客戶,才第一時間來告訴他。老李被老刁說得有點心動了,可還是有些猶豫。老刁見狀,直接拉著老李就往自己辦公室走,說:“葛叔,您別猶豫了,我帶您去操作,您一看就知道多簡單多靠譜了。”
到了辦公室,老刁讓老李坐在電腦前,自己熟練地操作起電腦,一邊操作還一邊跟老李解釋:“您看,這款產品就是這個私募基金,現在買的人可多了,您要是再不抓緊,可就錯過這村沒這店了。”老李看著老刁熟練地操作,心里的警惕也慢慢放松了,再加上老刁一直說的高利息和保本承諾,最終,老李在老刁的幫助下,完成了購買這款私募基金產品的操作。但老李并不知道,這款私募基金壓根就不是銀行代銷的金融產品,銀行僅僅只是個資金托管機構而已。
日子一天天過去,老李原本還美滋滋地想著,以后就能多一筆不錯的收益了。可誰能想到,2019年,市場風云突變,這款私募基金因為底層資產違約,凈值就像坐了過山車一樣,直線暴跌。老李這下可慌了神,趕緊跑去銀行找老刁,可老刁這時候卻像變了個人似的,支支吾吾,完全沒了當初推薦產品時的自信模樣。老李沒辦法,只能趕緊贖回部分份額,可一番操作下來,他發現自己虧損了99萬余元,這對一個普通老人來說,簡直就是晴天霹靂,大半輩子的積蓄一下子就沒了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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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越想越氣,越想越不對勁,自己一直信任的銀行和客戶經理,怎么會出這種事呢?于是,他決定向監管部門投訴,一定要弄個明白。監管部門接到投訴后,迅速展開調查,這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原來,在這家銀行里,像老李這樣經老刁介紹購買這款私募基金的客戶大概有20人,而且這些客戶大多都是像老李這樣50歲到70歲的中老年人。這些老人,有的和老李一樣,是沖著對銀行和客戶經理的信任;有的則是被高利息和保本的承諾所吸引。而銀行呢,在整個過程中,對員工的監管嚴重失職,根本就沒發現老刁這種違規推銷非銀行代銷產品的行為。最終,監管部門因為銀行對員工未盡到審慎監管義務,對銀行進行了嚴厲的處罰。
可處罰歸處罰,老李的錢已經虧了,他心里咽不下這口氣,決定拿起法律武器,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銀行賠償自己的損失。老李覺得,自己是在銀行的辦公室,在銀行客戶經理的幫助下購買的產品,銀行就應該對這件事負責。
那么問題來了,這場官司,老李能贏嗎?銀行又該不該為老李的損失買單呢?這就得從法律的角度來好好分析分析了。
從法律層面看,老刁作為銀行的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向眾多像老李這樣的老年人銷售非本行代為銷售的私募基金,甚至還利用工作設備幫助客戶轉賬,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相關規定,危害性極大。而銀行呢,對自己的工作人員和營業場所負有審慎管理的責任,本應該及時發現并制止老刁這種違規銷售行為,可實際上,銀行卻沒有做到這一點,存在明顯的過錯。打個比方,銀行就像是一個大管家,員工是家里的成員,管家有責任看好家里的成員,不讓他們做出違反規定的事情。可在這個案例里,銀行這個“管家”沒盡到責任,讓老刁鉆了空子。
而且,銀行的這種過錯和老李的損失之間是存在因果關系的。老刁的違規銷售行為,是老李購買案涉基金的直接原因,而銀行的管理疏漏,就像是給老刁的違規行為開了一扇方便之門,間接導致了老李遭受損失。就好比,老刁是那個把老李推進坑里的人,而銀行則是沒有把坑周圍的防護做好,讓老刁有機會把老李推下去。所以,銀行應該承擔相應的過錯賠償責任。
但是,法院在審理的時候也發現,老李自己其實也存在一定的過錯。雖然老刁的違規銷售行為是主要原因,但老李在整個過程中,也不是完全沒有責任。比如說,老李在多次大額支出購買涉案基金后,還表示自己不知道這是投資行為,缺乏基本的風險意識。再加上他之前也有多次購買銀行代銷理財產品的經歷,應該能感覺到這次購買私募基金的業務流程和之前不太一樣,可他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還有,老刁在推薦產品的時候,說過一些類似“不要告訴別人”之類的異常提醒,老李也沒有在意。所以,老李也不能把所有責任都推給銀行。
綜合考慮這些因素,法院最終判決銀行賠償老李損失39萬余元。這個判決結果,其實就是在權衡銀行和老李雙方的過錯大小,讓雙方都承擔起自己應該承擔的那部分責任。
通過這個案例,咱們能學到不少東西。對于咱們普通投資者來說,尤其是面對各種復雜的金融產品,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如果在投資過程中遇到類似老李這樣的糾紛,自己又不太懂法律,這時候就可以考慮找專業的私募基金律師咨詢一下,他們能幫你分析其中的法律關系,看看怎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Tips
這里也給大家一些投資時的實用建議。首先,在購買任何理財產品之前,一定要做好產品資質核驗。比如說,要驗證產品編碼,要求銷售人員出示銀行代銷文件,還可以通過“中國理財網”查驗銀行自主發行理財產品的唯一編碼。如果是私募基金,要知道私募基金是不能公開宣傳的,而且對投資者有“合格投資者”門檻要求。要是你是那種低風險偏好的投資者,看到私募基金,最好主動拒絕,別被高收益給迷惑了,畢竟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
其次,要學會識別異常話術。在和銷售人員溝通的時候,要是聽到他們說什么“保本保息”“銀行兜底”之類的話,那可就得小心了,這些很可能都是違規承諾。正規的理財產品,都會明確標注風險等級和收益浮動區間。要是遇到那種收益率高得離譜,比如說年化9%以上,還遠超銀行同類產品的,可千萬要警惕,極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資,別到時候竹籃打水一場空,錢沒賺到,還把老本搭進去了。
然后,交易安全也很重要。在進行交易的時候,一定要核驗資金流向。正規的理財產品,資金應該是匯入銀行托管賬戶的。要是銷售人員讓你把錢轉賬到個人或者第三方公司賬戶,那十有八九是遇到“飛單”了,這時候可千萬別轉賬,趕緊撤。還有,簽合同的時候也得仔細看,合同必須得加蓋銀行公章,而且要標注“代銷”字樣。要是合同條款模糊不清,或者連個公章都沒有,可千萬別簽,不然到時候出了問題,哭都沒地兒哭去。
最后,一定要做好證據留存。現在銀行正規銷售理財產品,一般都會全程錄音錄像。要是遇到員工找各種理由規避雙錄,那你可就得注意了,這時候你可以拒絕交易,并且向監管部門舉報。同時,在投資過程中,像微信聊天記錄、宣傳材料這些電子證據,一定要備份好,必要的時候還可以去公證,這些證據在以后萬一發生糾紛的時候,可都是能派上大用場的,說不定就能幫你挽回損失呢。
投資就像一場冒險,我們都希望能收獲財富,但在踏上這場冒險之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多掌握一些投資技巧,才能在這個復雜的金融市場里,盡可能地保護好自己的財富,避免像老李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文中人物、企業均為化名,案例情節根據真實案件改編。如需處理對賭糾紛、股權投資、股權回購等法律事務,請全網搜索并關注法律橋和楊春寶律師。)
作者簡介
楊春寶律師
一級律師(正高級職稱)
手機:13901826830
電郵:chambers.yang@dentons.cn
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資本市場部主任、國資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國區私募股權與投資基金專業帶頭人,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庫成員。復旦大學法學學士(1992)、悉尼科技大學法學碩士(2001)、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碩士(2001)。
楊律師執業30年,長期從事私募基金、投融資、并購重組法律服務,涵蓋大金融、大健康、房地產和基礎設施、TMT、展覽業、制造業等行業。2004年起多次入選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與商業”榜單,并多次受到Asia Law Profiles特別推薦或點評,2016年起連續入選國際知名法律媒體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國業務優秀律師”,榮獲Leaders in Law - 2021 Global Awards“中國年度公司法專家”稱號;連續榮登《中國知名企業法總推薦的優秀律師&律所》推薦名錄。具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系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復旦大學法學院實務導師、華東政法大學兼職研究生導師、上海交通大學私募總裁班講師、上海市商務委跨國經營人才培訓班講師。出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防控操作實務》《企業全程法律風險防控實務操作與案例評析》《完勝資本2:公司投融資模式流程完全操作指南》等16本專著。楊律師執業領域為:公司、投資并購和私募基金,資本市場,TMT,房地產和建筑工程,以及上述領域的爭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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